四川航空高额退票费及霸王条款问题
网友保保_7oPROl6f
我在携程上购买了7月2日-7月3日从(拉萨贡嘎机场)飞往长沙(长沙黄花机场)的往返机票,加燃油机建总价1320元。票号是:87****2923117,订单号是:O64EPPLUW10J8M000484。但因为我高反严重暂时没有回到拉萨,所以在7月2日上午9点操作退票,此时距离飞机起飞还有10小时有余。显示的退款却只有¥360(是不含燃油机建的机票费用1200元的70%),后联系四川航空说收取价格包含机建燃油费用和机票费用,而且一直把责任推到携程平台说以平台为准不给予办理和其他回复。我想请问我连飞机都没有搭乘,机票和燃油费用从何产生,因此要求退款除手续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包括机建燃油费)。 一: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二十二条 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按下列条款办理: (一)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问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问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 二:根据中国民航局《关于改进民航票务工作的通知》 (五)航空公司要为旅客错购机票(例如姓名书写错误、重复购票等)提供免费补救措施,在界定旅客错购情形时,应当把握合理旦包容原则,对于航空公司无法证明旅客非错购情形的,均应视为错购,并提供免费退票等服务。对于旅客因病无法乘机并要求退票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退票手续,并不得收取退票费。 后面一直联系携程和航空公司试图协商,但未能给到合理的解决方案。由于顾客稍微不小心操作失误购错机票就得承受所有损失,损失的都是乘客,四川航空作为国企,霸王条款霸道主义,不具人文关怀,并不能使乘客的权益与航司的权益相平衡。据绝高额退票费。 现在我的诉求是:退回10%手续费以外的所有费用(总计1188元)。如若不然,将进行全渠道投诉(消协,领导留言板,国家政务平台,国家信访局,以及法院上诉),并且持续到完成我的合理诉求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