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与携程联合售票重复收费及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gSIAkBec
关于高德平台与携程联合售票中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投诉整理 一、事实经过 2025年7月2日,本人通过高德平台购买携程联合出售的澳门大赛车博物馆门票时,因平台技术问题导致首次付款完成后显示“购买未完成”,遂进行第二次付款,最终产生重复购票。发现问题后,本人第一时间联系高德平台申请退款,遭平台以“无法退款”为由拒绝;转而联系携程,其首次承诺于2025年7月2日19:15:08前由专员处理,却未按时回复,后续再次咨询时,携程以“需等高德回复”为由推诿责任。两家平台互相推卸义务,拒绝就技术失误导致的重复消费承担退款责任,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涉及侵犯的消费者权益及法律依据 1.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 高德平台因自身系统问题导致消费者重复付款,却要求消费者承担后果,违背“交易条件公平、不得强制交易”的原则,构成对公平交易权的侵害。 2. 知情权与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 平台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购票流程中的技术风险,也未提供便捷的退款渠道或解决方案,剥夺了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真实信息的知悉权,以及自主选择退款的权利。 3. 求偿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因平台技术失误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但两家企业互相推诿,拒绝履行赔偿义务,违反求偿权相关规定。 4. 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 ◦ 经营者需保证服务符合约定,高德平台未确保购票系统的稳定性,构成违约; ◦ 携程作为联合销售方,与高德互相推诿,未履行“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义务,违反“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的规定。 三、消费者诉求 1. 要求高德平台与携程立即退还重复支付的门票款项,承担因技术失误导致的全部责任; 2. 两家企业需就推诿责任、未及时处理投诉的行为向消费者道歉; 3. 要求企业完善购票系统及售后流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维权提示 请相关企业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立即解决退款问题,切勿以“互相推诿”的态度漠视消费者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