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轩公考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并拒绝合理退费
网友保保_AdQddDH2
本人在2024年11月12日晚上在博轩公考宣传诱导下购买了网课,一共花了9.9+3980=3989.9元。1、直播间通过“只招20人”、“江枫老师亲自带班”、“冲刺班直播授课”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事实上,本人报名成功以后,并没有所谓的微信班级群,且用以宣传的江枫老师的课也只有几节而已,大部分课程是不知名老师的课程,报名前已经录播好的、重复录制内容高度相似的课程和课程质量不高的问题,向班主任反映过但是没有后续。2、该机构老师以“20人小班即将报满”为由,发给本人付款链接,诱导本人先缴费3980元,提交缴费截图以后,才与本人签订合同。缴费前,本人对需要签订的合同中的所有具体条款概不知情。3、本人付费报名成功以后,博轩公考机构没有第一时间给本人开收据发票,在本人要求退款之后才于2025年6月19日开具发票,且发票公司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不一致,询问对方售后人员多次均避而不答或含糊其词,未正面回应。因此,本人有理由怀疑博轩公考存在涉嫌偷税漏税的行为。4、本人与博轩公考所签订的合同中,未对合同条款涉及的“综合服务管理费”的范围认定进行相关解释说明。“申请退费则需扣除合同总价20%的综合服务管理费及已完成部分课程费用(费用标准为200元/节)”等条款,主张仅退款300元。本人自购课起共观看不超过十五节,且有的课程打开一下就退出了,因此,本人不认可老师主张的退款计算方式和合同条款中对于计算每节课时费用的认定。5、2025年6月6日,本人正式向机构老师提出退课退费申请,一直劝说放弃退款,对承诺的服务未提供任何证据,6月8日对接售后,电话沟通向售后告知了我的诉求,说他做不了主,要向领导反馈,承诺两三天内会有结果(此次电话沟通有录音),后本人询问进展又劝说放弃退款,以霸王条款告知本人最多退款300元,对于电话沟通的内容根本不记得,有理由怀疑向领导反馈也是假话。因此,本人有理由怀疑博轩公考机构存在故意拖延处理售后的行为。6、该机构诱导无收入学生在贷款机构进行分期付款,且本人怀疑该机构不具备教学资质。7、我的诉求是,要求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本人支付的3980元报名费用。 合同的当事人因虚假宣传签订合同的,合同存在欺诈的情形,签订的合同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