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现代购车贷款方案欺诈及发票问题投诉
网友保保_d2c3b5e5
一、事件详情:2025年6月30日,我与吉安市北京现代4S店(上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销售在微信上商谈购买“2024年索纳塔****版 白色”的相关事宜,最后谈的购买此款新车落地价为130700元,贷款方案为北京现代厂家金融(贷款10万,60期,每月利息为250元,等本等息,返还5000元抵扣车价,24期后可提前还款,无违约金),销售称可以线上交易,便向我发送了4S店内收款码说先支付30700元,随后我就扫码支付了30700元,并提示赶紧拟好购车合同及协议(双方从始至终未签任何合同及协议)。 7月1日我多次催促销售员拟出合同,但销售员一直未拿出来。 7月2日上午9时30分许,我再次催促销售拟合同出来,当日上午11时43分,销售将纸质版购车合同拍照通过微信发给了我,我查看到合同中缺失了大量的购车信息,如购车明细、分期明细、新车信息等。在同日晚上23时47分,销售告知说厂家金融方案做不了了。 7月3日上午8时30分许,我联系销售询问其原因,她称厂家金融方案取消了,没法申请。我回复说那就原路退回我在6月30日支付的30700元,销售同意退款,并要我发银行卡账号,我便发了。同日10时46分许,销售告知可以选择另外的贷款方案(邮政储蓄银行高息),我表示反对,要求退款。 7月4日下午我与吉安市上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赖总经理电话联系,交谈中赖经理一直向我推其他的金融产品,回避退款问题,我再三强调不要二次选贷款方案,要求原路退全款,赖经理便以车子出库、已开具新车购买发票等理由,拒绝退款。 二、江西省吉安市北京现代4S店的违约行为 (一)欺诈消费,诱导消费 1、以无法办理的低息低返厂家金融购车方案为由,诱导消费者先支付高额费用; 2、以原定厂家金融方案不可办理为由,诱导消费者选择高息贷款金融方案; 3、销售花费两天时间制作的合同中,购车明细、贷款明细、车辆信息都没有写清楚,信息模糊,存在欺诈消费。 4、在买卖双方都还没有签任何合同、贷款审批还未审核、买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方便开具了以买方名字的购车发票,且发票中价税金额与原商定优惠后裸车价格不同,发票中价税金额为106000元,原商定优惠后裸车价格119800元,相差13800元,存在严重低开发票、欺诈消费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