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Magic v3内屏漏液被拒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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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诉事实 本人于2025年7月16日通过线下购买荣耀Magic v3折叠屏手机,正常使用期间(未摔落、挤压、进水)于2025年7月4日发现内屏出现漏液屏幕彩线,漏液位置为内屏下方偏右,面积约一平方毫米。送至荣耀授权服务中心(门店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荣耀静和苑店)检测后,工作人员以“人为损坏”为由拒绝保修,但未出具书面检测报告,且无法说明具体人为损坏证据。 二、投诉理由与法律依据 1. 商家未尽举证责任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 “经营者提供的耐用商品,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 荣耀服务中心仅口头判定“人为损坏”,未提供: ❌ 显微镜检测报告(证明撞击点/受力痕迹) ❌ 屏幕压力测试数据 ❌ 铰链变形与漏液的关联性分析 2. **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嫌疑 - 本人手机无任何外力损伤痕迹(附机身完好照片),漏液可能由以下原因导致: ✅ 屏幕叠层工艺缺陷(如:UTG玻璃与OLED贴合不牢) ✅ 铰链设计导致屏幕折叠区域应力集中 -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坏的,销售者应负责修理、更换。 3. 违反三包承诺 - 荣耀官方保修条款中明确“显示屏组件”属于保修范围(附保修条款截图),且本人购机时间在保修期内。 三、投诉诉求 1. 免费维修或更换屏幕,并出具维修工单与延保凭证; 声明 本人承诺上述内容属实,愿配合提供进一步证据。若荣耀公司仍拒绝履行保修义务,将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荣耀总部提起行政投诉,并保留诉讼权利 投诉人签名:李红燕 日期: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