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黄金饰品购买纠纷
网友保保_qnr9wIDh
2025年7月15日晚上,在小榄大信新都汇一楼周六福珠宝店买下了一条标价足金项链,折后实付3800元的饰品。①7月17日号觉得不合适在足金项链无损坏的情况下到现场沟通退换其它按克重计价的饰品,周六福不予退换。《对方的售后服务承诺第2条:本店购买足金饰品(非镶嵌类),3日内无损坏且不影响二次销售,可凭此单本换任意类饰品一次.》现商家存在欺*行为。②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换克重黄金等其他合理方式的权利,构成无效的格式条款,违反消费者保护法,并且还要求消费者遵循他们只能换大于原本价格50%的东西。而且周六福在我完成购买的时候,发票也没有给我,商品的标签也没给③只有质量保证单上才标明**** 并且销售在付款之前并没有提前告知清楚克重多少,用的什么工艺,该工艺的手工费多少,也不知道含金量多少,作为消费者什么都不知情不清楚,导致后面折算后才发现的每克单价显著高于当日市场金价,这里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询问店员说,“17号的今日金价为928/克,15号当日的金价也差不多”。④销售只给了“质量保证单”,没有开发票!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有义务为消费者开具发票。根据规定,可以被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其次,这也会影响纳税信用评价,每次未开具发票都会被扣5分。因此,基于以上的种种不合理行为,我的诉求是,请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大信新都汇一楼周六福店全额退回我购买该黄金项链的金额3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