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众保险销售误导及退保纠纷
网友保保_2d69577b
尊敬的领导:本人:王树勇身份证号码:152****97****61813 电话:152****9740 现向贵局二次投诉瑞众保险公司经核实保单号如下:8808122209726388生效日期:2020年07月01日该保单存在以下问题:业务员销售阶段:业务员在介绍产品时,未向本人清楚说明保单的现金价值条款及具体含义;电话回访阶段:贵公司回访时仅模糊提及“中途退保会有损失”,但全程未明确告知“退保时实际退还的是现金价值”,也未解释现金价值的计算方式或具体范围。现要求贵局协助调查并责瑞众保险公司:提供该保单销售及回访的完整录音/视频证据,需明确包含对“现金价值”的告知内容;虽然合同中某一页提及了“现金价值”,但业务员及回访人员均未明确向我解释“退保时实际退回的金额即为现金价值”,且未告知现金价值可能远低于已交保费若保险公司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请依据《保险法》及监管规定对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行为予以处理。并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已交保费,本人能理解有损失,但实际损失过大本人无法接受重点声明:请保险公司直接回答——在回访录音中,是否有明确提及“现金价值”这一关键条款?仅需回答“有”或“没有”。若对方回避问题或转移话题,本人要求监管部门介入核查其合规性。 投诉人:王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