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润ETC虚假宣传及乱扣费问题
网友保保_7yOGUYZ2
金润二当家在ETC业务办理及服务过程中,存在严重欺诈、误导消费者、隐瞒关键合同条款及收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推销时声称"免费办理”、"押金可退",但实际上收取300元"平台管理费";额外收取3%服务费;设置苛刻的退款条件,具体事实如下: 1. 虚假宣传与诱导办理: 2023年4月28日,金润线下推销人员以“0办卡手续费、0利率、助力运输企业和个体车主快速通行”为宣传点,诱导我办理其ETC业务。推销人员明确表示,只需预存300元至ETC卡内用于抵扣后续高速公路通行费。基于对其“0手续费、0利率”及预存款用于扣费的承诺的信任,我在毫不知情且未被告知任何附加条件或费用性质的情况下,同意办理。整个办理过程由金润工作人员直接操作我的手机完成,我未能充分阅读或理解相关电子协议内容,推销人员也未对协议核心条款进行任何口头说明或提示。 2. 隐瞒预存款真实性质(管理费)及返还条件: 2023年7月14日,我收到一笔133元的高速通行费账单,发现该费用并未从预存的300元中扣除。我立即通过金润二当家APP联系客服询问原因及300元款项的真实用途。客服此时才告知,该300元并非预存通行费,而是所谓的“管理费”,并声称“3年后可退”。此时,我才首次意识到金润在办理过程中刻意隐瞒了关键收费信息,存在欺诈行为。 更令人愤慨的是,后续我进一步了解到,所谓的“3年后可退”并非简单的3年时间届满即可退还,而是附加了极其苛刻且在办理时完全未被告知的条件:用户必须保证ETC卡在连续的36个月内,每月至少有一次有效通行记录,且无任何逾期还款记录,方符合退还条件。此等核心的、影响消费者重大权益的合同条款,在推销和办理环节被金润及其工作人员完全刻意隐瞒,导致我对服务内容和成本产生重大误解。此行为已构成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3. 隐瞒额外收费项目(通行保理费): 2025年7月27日,我自驾出行,在高速出口显示通行费金额为133元,但随后金润二当家的账单却显示扣款136.99元。我再次咨询客服,才被告知金润在通行费之外,额外收取了3%的“通行保理费”。对于此项持续性、与基础服务直接关联的附加费用。此隐形收费项目,再次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若事先知晓存在此项额外收费,我绝无可能选择办理金润二当家的ETC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