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沐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违约且拒绝退款,涉嫌欺诈
网友保保_xTpxHSxv
1.存在诱导签约与欺诈行为,合同签署不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合同中“甲方签字”并非我本人所签,签署过程未经过我本人授权或书面委托,属于典型的诱导签署和冒签行为。同时,合同乙方为武汉金梦同创科技有限公司,但实际服务执行方却是广州沐光咨询有限公司,属于主体混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诚实信用与合同真实性原则。 2.在服务过程中,负责沟通人员与实际提供服务人员并非同一人。沟通中多次反复推广其他服务,进行持续性诱导消费行为。而原协议中所列课程资料,方案提升等内容完全未被实际履行,构成合同实质性违约,但机构在我提出异议后拒绝正面回应,亦未启动任何退款程序。 3.拒绝提供服务明细与计费标准,回避协商,涉嫌侵权。 在我方多次要求明确服务明细及费用扣除标准时,机构方面始终未提供任何书面说明。实际服务仅进行9天,即以服务开始为由拒绝任何退款空间,既不说明扣费标准,也不出具履约记录。 我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第五百六十条,提出因乙方虚假宣传、未履行服务内容而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未履行部分费用(即6800元总额中扣除已使用的2040元,合理退款请求为4760元),但机构始终以拖延、回避、推诿等方式拒绝协商。 4. 机构存在多起投诉记录,涉事行为疑似违法 据我方调查,在第三方平台如“投诉”等地,该机构近期已有大量不同消费者投诉记录,投诉内容主要集中于:服务质量低劣、诱导消费、虚假宣传、退款无门等问题,普遍反映商家存在系统性服务缺失与维权阻碍行为。 该类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甚至可能构成合同诈*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