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光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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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广州沐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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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沐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违约且拒绝退款,涉嫌欺诈
1.存在诱导签约与欺诈行为,合同签署不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合同中“甲方签字”并非我本人所签,签署过程未经过我本人授权或书面委托,属于典型的诱导签署和冒签行为。同时,合同乙方为武汉金梦同创科技有限公司,但实际服务执行方却是广州沐光咨询有限公司,属于主体混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诚实信用与合同真实性原则。 2.在服务过程中,负责沟通人员与实际提供服务人员并非同一人。沟通中多次反复推广其他服务,进行持续性诱导消费行为。而原协议中所列课程资料,方案提升等内容完全未被实际履行,构成合同实质性违约,但机构在我提出异议后拒绝正面回应,亦未启动任何退款程序。 3.拒绝提供服务明细与计费标准,回避协商,涉嫌侵权。 在我方多次要求明确服务明细及费用扣除标准时,机构方面始终未提供任何书面说明。实际服务仅进行9天,即以服务开始为由拒绝任何退款空间,既不说明扣费标准,也不出具履约记录。 我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第五百六十条,提出因乙方虚假宣传、未履行服务内容而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未履行部分费用(即6800元总额中扣除已使用的2040元,合理退款请求为4760元),但机构始终以拖延、回避、推诿等方式拒绝协商。 4. 机构存在多起投诉记录,涉事行为疑似违法 据我方调查,在第三方平台如“投诉”等地,该机构近期已有大量不同消费者投诉记录,投诉内容主要集中于:服务质量低劣、诱导消费、虚假宣传、退款无门等问题,普遍反映商家存在系统性服务缺失与维权阻碍行为。 该类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甚至可能构成合同诈*等违法行为。
投诉问题
诈骗、退款纠纷、诱导消费
处理中
沐光咨询诱导消费与霸王条款问题
2025年1月20日,广州沐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人员在抖音平台以情感帮助的名义向我私信,并且添加我微信好友,向我推荐情感咨询消费服务。我在该公司员工的诱导下向其转账8800元,当做情感咨询服务费用。也没有对我提供情感帮助,都是洗脑之类的话术。第二次诱导消费是2025年4月30日,我再次向该公司转账10620元,分别是公司账户和私人账户,四次消费转账都没有收到收费发票,签订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如通话按小时高额收费,微信服务费每日收费标准较高退款需承担30%违约金等,且情感老师诱导签署合同时未对相关条款进行明确说明。向该公司转账后未收到增值税发票,质疑其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恳求相关单位帮助协助处理,申请退还费用。
投诉问题
服务质量差、诱导消费、霸王条款
已完结
投诉广州沐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胡乱定价和扣费,要求退还合理金额
我于2025年7月4日在小红书平台找到一情感挽回机构(广州沐光),先是支付了199元电话咨询,在通话中,对方向我推销了6800和8800元的挽回服务,最终确定以7800元成交为期一个月(合同中注明7/5—8/5)的挽回服务(在我通过支付宝扫码多次付完7800元之后,我家人立马接到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派出所的电话,告知我正在遭遇诈*,并让我以受害者身份立即去派出所做笔录),在7/5和7/6两天对方向我进行了电话和微信联系,但是提供的服务并不如同他们所说的那样,且指导老师不是之前199元通话时的老师,也就是说最终提供的服务不是对方一开始所说的,即前后不一,而且提供的指导没有实质性帮助我,只是让我学习他们的资料和技巧,并不是针对我个人情况量身定做的技巧,教授的技巧都是他们模板化的操作且很不适用,是他们公司以及制定好的模板流程,所谓的策划方案也是既定的模板文件改成我的名字,没有实质性有价值的内容,而且在第二天7月6日对方就向我推销了价值2000元/节的原生家庭创伤疗愈课程,简直令人发指…所以我于7/6晚上向他们提出退费,7/7白天对方回复说按照合同约定,只能返1140元,我觉得他们只提供了两天的服务且服务不到位,却要扣我这么多,7800元是为期一个月的服务费用,只过去了两天就只剩1140元,我觉得这样的扣费标准非常不合理!在合同的8.1有写到如果扣费要扣三大板块,第一部分是7800元的30%,第二部分是策划分析方案费1000元,第三部分是微信和电话费用,微信是500元/天,电话是800元/h,我认为这样的扣费金额极其不合理,完全是该机构胡乱定价,胡乱扣费,是对方一言堂定的所谓的扣费标准,没有法律依据,他们提供的服务也根本不值得这么高的价格,没有提供一开始说好的服务,只是让我学习他们的资料和话术。而且,即使是7月7日对方告知我可以退1140元,但时至7月11日,对方并没有安排工作联系我,没有发起真正的退费流程。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沐光咨询诱导消费且服务质量差
本人2025年7月1日在 广州沐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报名情感挽回服务,支付4899元 ,该机构诱导报名。我在小红书上加上了一位名为感情咨询的老师,然后在她跟我沟通了几句话之后,他说需要我支付99元的费用,帮我解决感情问题,待我支付过后她才跟我讲这99元只是一通电话的沟通而已,然后我与这位老师沟通后,她诱导我在美团借款4800元。待我交钱过后,又给我说给我安排一个高水平的老师,然后让我静静等待。7月2号也就是昨天把我拉进一个群,群里有:99元和我通话的老师、情感主导老师(4800元),还有一个督导老师。7月2日我的情感主导老师在下午三点给我打了一通电话,我发现他们的水平完全不够,服务能力差且不用心,而且在我交钱之后敷衍了事,对我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帮助与指导,只会灌心灵鸡汤,我需要他们退费。对方不退,请求退费!
投诉问题
服务质量差、退款纠纷、诱导消费
已完结
沐光咨询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退款纠纷
该机构虚假宣传,违规经营,超出经营范国,内容 6月9日,我在小红书上浏览情绪修复相关内容时,一名女性主动联系并添加我微信,称挽回感情仅需99元。付款后,她推荐了一位老师,通话后建议我学习有效沟通和异性思维等,但未提供具体方法,称若需具体指导需支付学员费,半个月4000元,一个月7000元。前天晚上,我情绪低落再次联系该老师,对方强调若不及时付费将错过挽回机会,称我的情况严重,需一个月到两个月指导,诱导我当晚付费并签订合同。次日建群并推荐情感导师,通话中批评我表达能力、沟通技巧和思维方式,要求我陈述从认识到结婚的经过,并布置两项简单任务。然而,他们提供的方案缺乏具体步骤,且今早未主动联系。显然,99元仅为虚假宣传,实际目的是诱导高额消费,未解决任何问题。基于上述原因,我认为该机构存在诱导消费和捆绑消费并且存在诈*行为,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本人的诉求内容是退赔费用。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诱导消费
已完结
投诉沐光咨询虚假宣传
2025年5月16日我被广州沐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诱导,签了情感协助合同,合同存在收取高额违约金,高额费用,违约计费,超高,与我实际付费不符合,同时不说明,不告知,合同内容,继续诱导消费服务,甚至诱导其网贷,刷信用卡等各种方式,来满足其让我续费,甚至升级套餐,全程PUA,并不断诱导,催促,抓住我失恋的特点,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但机构却延迟退款,踢皮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现向消费保发起投诉,希望可以帮忙处理,并退回一半费用,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诱导消费
已完结
投诉广州沐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提供低质量服务、拒绝退款沟通
我于2025年5月7日与广州沐光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情感咨询服务,但服务之后发现该公司存在许多问题: 1.我和公司签订合同,目的是提供情感问题的心理咨询和帮助。情感咨询老师应该具有心理咨询师证,但从未向我出示,我有理由怀疑公司工作人员无相关资质。 2.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情感咨询指导,属于未经许可擅自扩大经营范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的规定,系违法行为。据此,双方建立的合同当属无效,在此情况下,該公司应当退还本人全部已付款项。 3.该公司服务质量差:一是服务没有推进我与对方的感情,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二是服务能力差且不用心,提供的服务过于敷衍,没有提供实质性的沟通分析和指导。三是对我进行PUA,将责任推到我这边,把责任撇得干干净净。 4.未履行合同义务:5月8日马老师“我们今天下午咨询比较多,案例讨论会放到明天上午了”。5月9日11:07马老师“你下午什么时候有空呀,我约你电话”。→→每天都应该针对上午的电话沟通情况进行案例讨论,并且告知我结果和下一步应该怎么做,但是8日因为下午有别人的咨询,就没有完成当天的工作。 5.该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关于加重我方责任、限制我方权利的退费条款等格式条款内容,均未加粗提示,属于无特殊提示、说明的格式条款内容,应属无效。我提出退费后,明知自己理亏,却限制本人退费,违反了民法典496条、497条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排除本*利部分无效。同时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属于违法行为。 6.现在拒绝沟通,发信息不回。 综上所述,我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全部已交费用8800元整。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沐光咨询教育培训课程效果差拒绝退款
2025年5月16日,我通过小红书网络平台,购买了广州沐光公司教育培训课程,总金额2800元,一共13天的为期服务期。我已经上了一天,发现培训效果不佳,我已经向该公司明确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其退还我未服务部分的剩余费用,早到商家拒绝退款。我已提交附件,请贵部门审查并勒令商家退款
投诉问题
服务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投诉沐光咨询虚假宣传
投诉广州沐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虚假宣传 违规收费 7.内容:本人2025年4月9日在广州沐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名情感退费,共计花费2800元该机构虚假宣传,违规经营,当时有人推荐我加这个感情机构的,说可以复合成功的,咨询费99元,沟通升级要2800元,可以服务十五天,情感老师电话沟通了50分钟,跟他说明情况以后,就发了方案指导,叫我写作业,还要收费,当时就感觉很不靠谱,与机构协商退费无果,,诶呦实际效果,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我交钱,感觉是坑人的,要求该机构退还我所有费用。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诉求内容是退赔费用!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诱导消费
已完结
沐光咨询情感服务无效且退款遇阻
本人因个人感情不顺于2025年4月3日向广州沐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了8800元,购买了情感咨询服务,服务时长为一个月(26天),但该公司情感导师指导下并无任何作用反而导致本人情感破裂,于是我于2025年4月6日要求终止服务且退款处理,但该公司表示只能退几百元,剩余金额无法退款只能以情感课程形式补偿,本人无法接受且该公司合同存在霸王条款,通话按小时收费一小时1200元,微信服务费一天500元,退款需要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情感老师诱导我签署时我曾提出质疑老师说只是固定合同形式要我不必理会,综上所述本人提出退还本人8800元费用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诱导消费、霸王条款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