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梦思商户无理解约并拒退定金
网友保保_60NkBOnF
诉求:东莞虎门席梦思百货经营部在无单方解除权情况下拒绝履行合同,要求退还全部定金并按消法赔偿双倍定金。 原因有三 一,否认质疑权。作为公民基本权利之一, 在商业领域,消费者有权对商品/服务的质量、安全、宣传信息等进行质疑。质证后,将监管部门给出的处理意见当做法律法条要求必须执行。 二,无单方解约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质证后,客户表示愿意继续购买,该经营户以和监管部门协调好为由,公司不同意售卖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并无条件扣除定金。消法规定,如不继续履行合同将扣除 20% 做为赔偿。一个经营部如何有权力 将消费者权益肆意*。 三,其品牌虽合法,但不公平不合理,这类商户存在,将法律法规法条规定放在其公司利益之后,其存在就是对市场公平竞争法的挑战。 四,经虎门市场监督局所核实该品牌非冒牌产品,对于这结果我们没有任何意义,但,为何商家会在商品通知单填写的是“席梦思”非自己经营品牌的“美国席梦思”,不知寓意何在? 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只是想购买床垫,没想到会遇到那么类似的商标,经过 12315 处理,得出这种结果,我们无法接受,反而成为了这商家逼迫消费者的理由,难道只能认栽接受这种无理的要求?7 月 26 日 购买的床垫,7 月 28 日已经在沟通退款的事情,商家居然以自己生产为由,要求我们赔付总货款 20%,无法理解,连网上购物都有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的规则,居然在实体店被搪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