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行酒店未告知、未入住导致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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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9日下午六点,收到扣费短信发现有一笔酒店订单,根本就没有去入住,查询后发现是18日的订单,期间未收到酒店的入住通知,故不知道有该笔订单存在,故没有入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未提供约定服务的情况下依旧不肯取消订单全额退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酒店在客人未办理入住的情况下 (没有产生消费),酒店全额扣款。 2、酒店在客人已预订末到店的情况下,酒店是否可以和消费者确认末到店的情况下,直接取消订单。 3、未产生消费行为,酒店单方面将未入住的改为已入住变成实际扣款,属于霸王条款。 4、酒店不核实客户的到店时间,未打电话或是短信通知入住情况,未尽到告知义务。 5.未收到成功入住的短信提醒直接扣款,不合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