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福以旧换新业务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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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4-15日,我在厦门市集美区银泰百货周大福(地址:集美区同集南路68号银泰百货一层,L135号商铺)办理黄金以旧换新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 旧金回收:我将自有34.4克金镯出售给门店,双方约定旧金单价为887元/克,旧金总价款为29910元(34.4克×887元/克),该款项已用于抵扣新金购买款。 2. 新金购买:根据门店店员指引,“新金购买克重必须超过旧金克重”,故我购买门店首饰金40.48克,新金单价为1008元/克,新金总价款为44403.84元(40.48克×1008元/克)。 3. 差价支付:因新金克重(40.48克)较旧金克重(34.4克)增加6.08克,扣除旧金价款29910元后,我另向门店支付差价14493.84元,已完成全部款项支付,门店已向我交付新购首饰。 我要求门店就上述新金购买及旧金回收业务办理 全额退货退款,门店向我退还已支付的差价14493.84元,并返还我原34.4克金镯,我同步向门店返还所购40.48克首饰金。由于严重误解消费,已无继续持有新购首饰的需求,且目前未对新购首饰进行任何损坏、佩戴或二次处理,符合商品退货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