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福诱导消费及价格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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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步行街海亞大世界一楼周大福店购买黄金戒指共计2700元。1.诱导消费。因本人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我跟导购说的是要按克重的戒指 但是直接带顾客到一口价区域,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在付款前我询问黄金加工费,导购均不予告知,用模糊不清的话说“大概两三百”实际是多少到付款也没说明,回到家后,查看电子质保单,发现并没有单价克数和工费,察觉不对劲问了导购两次才跟我说是一口价产品➕工费大概700元(在我询问她她还在说大概从头到尾我不知道具体金额)买方有权利在购买时询问黄金克数的知情权跟选择权,卖方应如实回答。3.不开发票。没有纸质保单 诉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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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开始我进店明确的说了要按克的,不要一口价的,但是销售还是给我介绍的一口价并且我本人并不知道这是一口价的 问销售工费是多少销售就说“大概两三百”虚拟话术给消费者带偏,实际工费大概七百左右,到付款都没有跟我说这是一口价产品具体工费全部没说,这算诱导消费者欺瞒消费者了,在我要求退货的时候她说不可以退。
2.黄金可以退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一权利适用于非定制、非鲜活易腐、非数字化商品(如下载或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以及非报纸、期刊类商品。黄金饰品不属于上述不适用于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畴,因此,如果消费者购买的黄金饰品不是定做的,他们有权在规定时间内退货。此外,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还可以要求退货或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在退货的情况下,经营者应当承担必要的运输费用。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以便经营者能够顺利收到并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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