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不予退款涉嫌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q91uIeXW
已完结
于9月10日购买的相关门票后发现购买错误且也没有使用,跟携程招商后不予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 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 交付的报纸 ·期刊。演唱会门票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因此携程作为经营者需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提供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 2.门票作为网购商品必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