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生生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网友保保_6d9fe97f
2025.11.07日,家人在福田周生生门店购买了一条6681元的的“一口价”金项链,回家后发现购买商品及小票均未有克重信息,第二天返店要求称重才发现克重仅4.32克,折算单价高达约1560元/克,远超当日黄金克重价。而回顾购买过程中的信息缺失,让我们觉得这次消费体验是有被欺*陷阱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其行为存在欺诈。 1. 克重信息被“隐身”:购买时柜姐未告知克重,购买后的产品本身也未粘贴克重标签及小票上均未明确标注黄金的克重信息。(可查看图片)。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淀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2. 诱导消费。销售时只提及该产品有折扣未提及产品的关键信息,只字未提具体克重,购买后也未曾现场称重核对,(此关键步骤被隐藏,购买黄金现场需称重核对为必需过程)直至消费者到家也不知道多重。(4.32克信息为第二天返店要求店员称重才得知)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无法直观将“一口价”与按克计价的黄金进行价值比较。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银联小票,无价签和质保单及发票!。贵重饰品没有任何纸质信息显示克重信息也导致我们在付款前后均无从得知商品的关键信息。 4. 关键售后政策被隐瞒:销售人员并未在交易完成前明确告知“离店后不予退换”的售后政策。这一关键信息的缺失,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并给后续维权设置了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