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麻花演出票无法退换引纠纷
网友保保_zY3mIR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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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于2025年11月17日通过大麦*台购买开心麻花欢乐田园沉浸式舞台剧《雨村笔记之隐藏笔记》2025年12月21日星期日14:30场次门票,票款金额684,订单48***************08现因公司安排出差安排,无法按时观演,距演出仍有一个月时间,退票完全不影响二次售卖,但*台以“不可退换”为由拒绝退款,仅以“协商中”拖延处理,该“一刀切”条款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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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票提示”不足以免除经营者责任,格式条款无效。
被投诉方辩称的“购票提示”,本质上是一种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格式条款。该条款单方面规定了“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完全排除了消费者在合理情况下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也免除了经营者自身应当承担的经营风险和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本案中,“不支持退换”的提示虽存在,但其位置、字体、颜色等设置往往不够“显著”,消费者在便捷的线上支付流程中极易忽略。更重要的是,该条款内容本身“一刀切”地排除了消费者因正当理由(如本人遇到的紧急家庭事务)退票的权利,对消费者而言是显失公*的,依法应属无效。
而且退票并不影响二次售卖,也不具有稀缺性,现在点进去仍然有位置可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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