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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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基于数据挖掘的推荐引擎产品,为用户推荐信息、提供连接人与信息的服务的产品。
今日头条鲜多多果铺售卖发霉蓝莓赔偿投诉
我于2025年4月25日22:30在今日头条平台上鲜多多果铺购买新鲜蓝莓14盒每盒一百克 总金额68元,商家于四月二十七号发货,三十号13:57送达,五月一号上午消费者打开包装发现每盒都有发霉,现发起投诉,要求商家赔偿法条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费问题、服务态度差
处理中
今日头条永久封禁账号且拒绝合理解释与解封
本人抖音旗下今日头条APP接近多年老用户,今年刚开始尝试创作,刚开始选择赛道因为不了解平台的规则,今日头条永久封禁我账号,导致我无法登入账号,实名认证信息无法注销,有被泄露的安全风险。同过申诉和多途径沟通,对方一直机械式回复。永久封号是最严厉的处罚但是官方不愿告知对应违规那一条条例导致直接封号,也不做任何具体解释,我再次再提起投诉。 平台违规行为 违反《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本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限制账号功能、暂停信息更新、停止广告发布、关闭注销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平台未履行“警示提醒”“说明违规条款”义务,直接永久封号,程序违法。 违反《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九条: “用户终止使用服务后,应提供注销账号服务。” → 封禁后仍拒绝注销实名信息,非法占用个人身份数据。 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四条: “用户有权要求平台提供注销服务,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对押金、预付款等款项的退还设置不合理障碍。” → 账户余额属于用户财产,平台无正当理由拒绝提现。 3. 核心诉求 要求今日头条在3个工作日内: 公开封禁理由:出示具体违规内容及证据(如所谓“违规内容”发布时间、原文截图); 解除账号封禁或允许注销:若坚持封禁,需立即删除账号全部个人信息
投诉问题
提现问题、无法使用、账号纠纷
已完结
投诉今日头条虚假宣传
我于2025年4月23日在今日头条直播间购买一棵花苗,主播说是选哪棵发哪棵,妈妈就选了一棵,直播间的是带花朵,并且株型较大,但实际收到的是从宿迁发货的(如图5),无花朵,并且株型矮小,花枝也被剪的很短,找卖家协商退货,卖家拒绝退货,找头条的官方客服,也无人工处理。 卖家虚假宣传,我需要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费问题、客服电话难接通
处理中
今日头条平台虚假宣传益生菌产品且售后不作为
我于2025年4月7日在今日头条电商平台(与抖音同平台),向其中的江中制药保健品旗舰店购买了一盒12000亿单位级的益生菌产品,实际上面写着只有600亿单位级,且食用后,身体长时间便秘,对我身心造成不良影响,且今日头条平台与商家沆瀣一气,对我的售后诉求不予受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保护好我作为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无法使用
处理中
今日头条商家销售劣质三华李涉嫌虚假宣传及诈*
2025年4月18日,我通过今日头条App购买信宜市旬李农产品销售店销售的钱排三华李1斤,单价52元每斤(价格很高了),商家宣传的图片果灰丰富、果梗显翠绿新鲜,翻看评论区仅有的几个评论图片也与商家宣传一致,另外商家宣传果都是当日摘当日发货的。次日商家发货,第三天收到货,发现果身光滑无果灰,果梗发黑发霉,果梗出果肉稍发皱,果较小,疑似去年的冷藏果。我认为,52元每斤的三华李理应是钱排三华李优质品,我收到的果不仅品质与价格严重不符,还与商家宣传的严重不符,显然是以次充好。此外,商家还涉嫌通过刷单、刷评论诈*消费者,恳请政府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罚款,并责令今日头条和商家立即退还货款、赔偿我的损失。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费问题
处理中
今日头条账号无故永久封禁且无法注销投诉
今日头条账号133****7921无故永久封禁且无法注销投诉 本人抖音旗下今日头条APP创作一个月,今日头条永久封禁我账号,导致我无法登入账号,实名认证信息无法注销,有被泄露的安全风险。同过申诉和多途径沟通,对方一直机械式回复。永久封号是最严厉的处罚但是官方不愿告知对应违规那一条条例导致直接封号,也不做任何具体解释,我再次再提起投诉。 平台违规行为 违反《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本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限制账号功能、暂停信息更新、停止广告发布、关闭注销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平台未履行“警示提醒”“说明违规条款”义务,直接永久封号,程序违法。 违反《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九条: “用户终止使用服务后,应提供注销账号服务。” → 封禁后仍拒绝注销实名信息,非法占用个人身份数据。 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四条: “用户有权要求平台提供注销服务,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对押金、预付款等款项的退还设置不合理障碍。” → 账户余额属于用户财产,平台无正当理由拒绝提现。 3. 核心诉求 要求今日头条在3个工作日内: 公开封禁理由:出示具体违规内容及证据(如所谓“违规内容”发布时间、原文截图); 解除账号封禁或允许注销:若坚持封禁,需立即删除账号全部个人信息
投诉问题
提现问题、无法使用、账号纠纷
已完结
今日头条账号被长期封停,要求尽快解封
今日头条封停了头条账号,长期封号,尽快给解封 186****6407
投诉问题
无法使用、账号纠纷
已完结
今日头条无故永久封号且拒绝提现余额68元
本人抖音旗下今日头条APP用户,一直遵守社区规范。有400多粉丝,账号是133****1172和账户68元收益没有提现。但是2025年3月,今日头条无故永久封禁我账号,导致我无法登入账号,余额无法提现,实名认证信息无法注销,有被泄露的安全风险。同过申诉和多途径沟通,对方一直机械式回复。永久封号是最严厉的处罚但是官方不愿告知对应违规那一条条例导致直接封号,也不做任何具体解释。 平台违规行为 违反《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本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限制账号功能、暂停信息更新、停止广告发布、关闭注销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平台未履行“警示提醒”“说明违规条款”义务,直接永久封号,程序违法。 违反《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九条: “用户终止使用服务后,应提供注销账号服务。” → 封禁后仍拒绝注销实名信息,非法占用个人身份数据。 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四条: “用户有权要求平台提供注销服务,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对押金、预付款等款项的退还设置不合理障碍。” → 账户余额属于用户财产,平台无正当理由拒绝提现。 3. 核心诉求 要求今日头条在3个工作日内: 公开封禁理由:出示具体违规内容及证据(如所谓“违规内容”发布时间、原文截图); 解除账号封禁或允许注销:若坚持封禁,需立即删除账号全部个人信息(含实名认证数据); 无条件提现余额:立即解冻68元账户收益并开放提现通道。
投诉问题
提现问题、无法使用、账号纠纷
已完结
今日头条用户申诉内容违规发布问题
尊敬的头条平台审核团队: 您好! 我怀着无比懊悔和自责的心情,写下这封申诉信。我深知自己在[2025年4月16日]发布的违规内容违反了平台的规定,给平台的良好秩序和其他用户带来了不良影响,在此我真诚地向平台和广大用户道歉。 当时发布内容时,由于我对平台规则的学习不够深入,对相关规定理解存在偏差,加上自身缺乏足够的审核和思考,没有意识到该内容的违规性质。我为自己的疏忽和无知感到羞愧。 我已经深刻反思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且进行了系统的平台规则学习,充分认识到遵守平台规则的重要性。我向您保证,在今后的创作和发布过程中,一定会严格审核内容,确保每一条发布的信息都符合法律法规和平台的规定。我会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对待创作,积极传播正能量,为平台营造良好的氛围贡献自己的力量。 希望平台能够给我一次宝贵的机会,让我能够改正错误,继续在这个优秀的平台上进行创作和分享。再次为我的不当行为表示歉意,期待能得到您的谅解和支持。 感谢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申诉! 申诉人:观天下事 2025年4月18日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无法使用、账号纠纷
已完结
今日头条账号无故永久封禁且无法注销投诉
本人抖音旗下今日头条APP接近5年老用户,今年刚开始尝试创作,刚开始选择赛道因为不了解平台的规则,刚开始创作三天左右时间就被永久封禁了,有200多粉丝,今日头条永久封禁我账号,导致我无法登入账号,实名认证信息无法注销,有被泄露的安全风险。同过申诉和多途径沟通,对方一直机械式回复。永久封号是最严厉的处罚但是官方不愿告知对应违规那一条条例导致直接封号,也不做任何具体解释,我再次再提起投诉。 平台违规行为 违反《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本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限制账号功能、暂停信息更新、停止广告发布、关闭注销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平台未履行“警示提醒”“说明违规条款”义务,直接永久封号,程序违法。 违反《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九条: “用户终止使用服务后,应提供注销账号服务。” → 封禁后仍拒绝注销实名信息,非法占用个人身份数据。 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四条: “用户有权要求平台提供注销服务,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对押金、预付款等款项的退还设置不合理障碍。” → 账户余额属于用户财产,平台无正当理由拒绝提现。 3. 核心诉求 要求今日头条在3个工作日内: 公开封禁理由:出示具体违规内容及证据(如所谓“违规内容”发布时间、原文截图); 解除账号封禁或允许注销:若坚持封禁,需立即删除账号全部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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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现问题、无法使用、账号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