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爱婴托育早教退费纠纷及合同问题投诉
1.2025.2.12号,学费9880,报了半年托育班,
2.报名时先交了1千占位,后面交了8880,只给了一张收据,没有合同,当时问了合同,说还在弄,就没给。
3.退费是2025.4月提出的,说明了小孩身体差在上托育班期间大部分时间都在医院住院打针吃药,在托育上了3天课就感染力肺炎,问小孩意愿也是不愿意去机构上学。
4.机构说不给退款,说我们签了合同,我不知道她所谓的合同是啥!
5.我想退剩余的款,可以按照她哪里一个月的费用扣除,因为我只上了一个月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新爱婴早教排课拖延虚假宣传要求退费
我于2023年10月26日购买了位于惠山区玉祁街道环球港的新爱婴早教中心的拼音课,1200元20节课。购课前老师多次承诺开班多,开班早,并排课会根据家长的时间安排课程。
2023.11.06及2023.11.08我们上了两节拼音课,2023.11.12 由于小孩子眼睛原因,老师同意停课,并表示以后可以重新上拼音课。
2024.06.14 我主动找老师约课,表示可以开始上课,排课前请通知。
2024.06.30 我询问老师开班时间,机构老师表示课程已排好,忘记通知我上课时间。
2025.02.19 我再次询问老师什么时候拼音课开班,机构老师回答56月份开班。
2025.05.07 我第三次询问老师开课时间,机构老师回答67月份或6月中旬。
2025.06.04 机构老师联系我排课时间已经出来7月一周四节课。
2025.06.11 我再次跟老师确认上课时间,机构老师回上课时间变更为7月一周两节,8月一周四节。
由于机构排课未提前询问我,并且排课一拖再拖,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侵犯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排的课程与我方时间有冲突,并非我主观不上,故我向机构提出退费,我的诉求是扣除我所上的两节课费用及120元,其余报课费共1080元全部退还给我。
投诉问题
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教师请假被扣工资,请求解决
首先我在那是那个上班,在上班期间没有干其他不好的事情本人是一个好教师。家里有事提前和他说了请假三天,她第二天回复不批,我已经在外地没法回去了,这个月发上个月的工资,她直接扣我五百,发信息也不回,能不能帮我解决 谢谢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
已完结
新爱婴托育早教拖延退费长达半年
我于2023年11月29日与新爱婴托育机构(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国际处)签订课程协议,总费用11880元。后由于个人规划原因,以及新爱婴无法提供合适的课程服务,导致未享受相关服务,后续也不会再享受相关服务,故主张进行退费。但机构一直搪塞,说退费比较困难,说帮忙转出去,但已经沟通半年了仍然无果。我的诉求就是:按照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将未使用相关服务的11880元进行全额退款。谢谢!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新爱婴托育早教拖延退款并强制收取高额赔偿金
我谨以一名消费者的身份,向您投诉【新爱婴剑桥郡国际早教中心】(以下简称“该机构”)在服务承诺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不合理行为。事情经过如下:
2024年9月7日,我为年仅两岁的孩子预定了该机构的三个月托班服务,并支付了费用共计10764元。付款时,工作人员明确承诺,如未参加课程,可全额退款。然而,由于孩子的身体原因,我们决定暂缓入托,并于2024年11月向该机构提出退款申请。然而,该机构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退款被无故拖延:该机构一再以各种理由推诿,导致退款申请迟迟未获处理,明显违反诚信原则。
强制收取高额赔偿金:尽管孩子从未办理入园手续,也未享受任何相关服务,该机构却要求扣除30%的费用作为“赔偿金”,完全没有合理依据。
合同未明确关键条款:在签订合同时,该机构未就所谓“赔偿金”条款做出清晰提示,也未在合同中予以显著标注。这种隐瞒重要条款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拒绝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同时,经营者应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作虚假承诺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鉴于上述问题,该机构的行为已对我及我的家庭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我在此提出以下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支付的10764元款项;
对拖延退款及无理索赔行为向我作出书面解释和道歉;
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对该机构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并督促其整改,避免其他消费者遭受类似侵害。
我对贵部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充满信心,恳请能对此事给予高度重视并尽快协助解决。如需进一步补充材料,请随时与我联系。
感谢贵部门的辛勤工作!
此致
敬礼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退款纠纷
已完结
新爱婴早教拒绝退款纠纷
2023年7月,新爱婴承接了法国比泡乐儿早教中心(国内已全部撤点)的全托课,我方在2023年7月21日与新爱婴、比泡乐儿签订了三方协议,以后在新爱婴早教中心就读。后因孩子对新爱婴早教中心产生抗拒心理以及本人工作变动等不可抗的因素,要求退款,但新爱婴却以当时签订的合同中有“不得二次转让和退费”的霸王条款推脱。
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不得二次转让和退费”系新爱婴早教中心单方提供,未与消费者协商,消费者仅能选择接受与否,则为格式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新爱婴提供的“不得二次转让和退费”的条款不合理地排除或限制消费者退课退款的权利,该条款应当无效。
现在我的诉求是申请退款,希望消费保可以协助处理,谢谢。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退款纠纷
已完结
新爱婴早教中心跑路未完成课程要求退费
我于2023年7月26日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爱婴早教中心花费6680办理了80节早教课程,现该早教机构跑路,还有29节课程没有上完,要求退费6680/80=83.5一节课×29节共2421.5元
投诉问题
倒闭跑路、退款纠纷
已完结
新爱婴托育早教倒闭未通知引发退款纠纷
我23年8月份缴费早托,由于小孩子已经在老家,跟园长协商退费,当时已经报警处理,协商后转课程给别的小朋友,转让两个月9月份倒闭未有有任何同通知,现在无法联系人
投诉问题
倒闭跑路、退款纠纷
已完结
新爱婴托育早教存在退款纠纷和偷税漏税嫌疑
2022年11月份在该早教中心交了6000+元购买课程,但该早教中心不开发票,现在要求早教中心退款却说要退款手续费,本人拒绝后直接不理我了,电话也不接微信也不回复。并且该收款方还是一个玩具店,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新爱婴托育早教服务态度差退款要求
时间没到,不开发票,提前把孩子被褥给我扔出来态度非常差!要求道歉退款!还*我们说要转型做别的,没有提前告知,我们没有任何配合的义务!上了一年多,最后这种态度让人很失望,里面的老师参差不齐,态度差,没素质!扔完东西以后退群拒不道歉!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