鲲鹏支付虚假宣传并恶意扣费399元
我在2026年6月12日鲲鹏支付业务员小陈那里办理了一部刷卡机,办理前他就电话多次联系我保证除了正常3.5的费率没有其它任何费用,微信聊天他也是这样说,但是在办理好后他说要刷980元锁定3.5费率,但是刷完后到账只有577元,被恶意扣了399元,跟他说他把我推给他经理,经理又谎称是权益费!我认为对方故意引导恶意扣费!他们又不处理,希望退回多扣399元恶意扣款!POS注册手机号131****0999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私自扣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鲲鹏支付代理虚假宣传扣押金
鲲鹏支付代理冒充银行人员上门办理刷卡机,说机器没有押金,结果注册刷卡冻结了我604,联系又说是机器押金,完全是虚假宣传,欺*消费者,微信跟代理商联系还威胁我们, 鲲鹏支付作为上市公司纵容代理欺*客户,希望你们能处理,退回押金并处罚代理商,维护好企业形象。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私自扣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钱小店未经授权扣费并泄露信息
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该支付,要求取消,本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操作显示非本人信息,无法操作,要求消除本人信息,取消该支付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伪造合同、信息泄露
处理中
鲲鹏支付代理虚假宣传扣押金
鲲鹏支付代理冒充银行人员上门办理刷卡机,说机器没有押金,结果注册刷卡冻结了我299,联系又说是机器押金,完全是虚假宣传,欺*消费者,在联系代理商,直接把我删了,一直都联系不上,鲲鹏支付作为上市公司纵容代理欺*客户,希望你们能处理,退回押金并处罚代理商,维护好企业形象。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私自扣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鲲鹏支付小微商户无法注销致信息泄露风险
通过云闪付查询存在小微商户,后在鲲鹏支付公众号申请注销,但查询,注册商户与身份证信息不符,无法注销。多次联系鲲鹏支付官方客服,要求尽快注销pos机以及关联的小微商户,一直说处理,但两个月的时间一直未销户,怀疑信息泄露请鲲鹏支付尽快处理注销该小微商户,避免导致信息泄露产生的财产损失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信息泄露、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鲲鹏支付拒绝商户注销申请
鲲鹏支付一直申请注销不给注销,商名,麦罗塔餐地方餐饮,说公众号注销,一直拒绝……
投诉问题
功能限制、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钱小店POS机虚假宣传及私自扣费
本人于5月16日购买的pos机器,宣传是刷卡0.38费率,实际是0.6,0.38的需要注册vx商户,但业务员并未告知,且刷第二次卡的时候1210金额,实际到账1103.74,差额有107左右,咨询被告知机器有99的流量费,但办理时并未告知,现要求退还此费用,并降费率到0.38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已完结
鲲鹏支付为盗版欺诈App提供支付通道
投诉对象: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标题:鲲鹏支付违规为盗版欺诈App(JMComic2/长沙码汀)提供支付通道,涉嫌违法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6年5月28日】在JMComic2漫画App被诱导充值【129元】,交易单号微信支付【42************************55】,账单显示收款方为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实际商户为长沙码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作为持牌支付机构,存在以下严重违规行为:
1. 违规为无资质违法商户提供支付服务:长沙码汀为2025年底成立的小微企业,无网文资质、无版号、无ICP备案,运营盗版欺诈App,属于明确禁止入网的违法商户,贵公司未尽审核义务,违规提供收款通道。
2. 纵容商户虚假宣传+盗扣:该App以软*引流、虚假宣传、诱*充值为核心模式,贵公司未对商户经营内容、宣传行为进行合规核查,放任商户欺诈消费者、盗扣资金。
3. 违反《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贵公司2026年3月刚因11项违规被央行罚没914.35万元,现仍未整改,继续为违法违规商户提供支付服务,情节严重。
诉求:
1. 立即全额原路退还本人充值款【129元】;
2. 立即冻结/关停长沙码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商户的结算权限;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私自扣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鲲鹏支付承诺退款不履行
他们当时让支付687,说立刻原路返回银行卡,支付完了以后不退了,联系客服没人理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售后服务欠缺
处理中
钱小宝私自上调刷卡费率致商户损失
起因:本人于2026年5月7日通过钱小宝刷卡1笔,刷卡金额总计29890元,刷卡手续费共计806元,刷卡费率折算达2.7%,远超原约定费率0.55%,导致直接本人经济损失642元。 经过:咨询该品牌pos机代理商,被告知:该品牌未与商户协商,也未通知,私自调整刷卡费率。后多次致钱小宝客服(400-023-3388),均提示已登记,但是后续多天又没回应;已通过黑猫投诉、12363、12315、12345、银监会投诉,最终都是转到支行处理,不了了之! 理由:本人于2021年使用该pos品牌,当时没有与pos机公司签协议,根据《*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557号文件也明确规定收单机构要与商户协商合理确定服务收费。该品牌在商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调高刷卡费率的行为有违公*交易原则,造成商户经济损失,请予以查处并责令赔偿。如有必要,本人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正当权益,并将该品牌违法行为通过自媒体予以曝光,以免更多商户合法权益受损。
鲲鹏支付旗下pos机品牌钱小宝未经协商,私自调整刷卡费率(0.55%->2.6%),导致商户直接经济损失。现请求主管部门责令公司退回商户手续费多增加的款项。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