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伴侣婚姻诱导消费退款纠纷
被感情教育机构诓*了4800元,他们承诺帮我
挽回前任,在经过三天冷静后,意识到不对劲,想
要退款,却因为签了合同上的不合理协议,无法退还,我希望他们能退还费用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诱导消费
已完结
投诉成都好伴侣婚姻服务拒绝全额退款
我于2024年4月3日晚向成都好伴侣婚姻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情感提升及关系复合培训服务,签署合同过程中对方全程未告知退款条款,对付款后24小时内退款仅退还50%不知情,当晚因自行复合关系对相关服务不再有需求,在对方尚未提供任何产品服务的情况及时提出退款诉求,次日上午对方以合同中存在相关条款为由拒绝退还全部款项,次日下午在明确提出退款诉求后发送网盘链接要求保存截图以佯装客户接收了相关产品服务,识别意图未遂,我的诉求是退还全部课程费用680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投诉好伴侣婚姻:虚假宣传、欺诈行为
投诉成都好伴侣婚姻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重大误解、欺诈行为
本人于2024年2月12日向对方支付4080元,对方承诺该费用为课程加一对一指导费用,且承诺一到三个月可以看到效果,结果交了钱之后对方发了百度云网课后,敷衍了事,没有按照当初约定制定详细计划,发现不对劲后我尝试沟通退款,对方回复按照合同只能退给我1224元,该合同当时本人未签名,本人当时购买服务的初衷是为了修复和老公的感情,卖课的公司表示买这个课,1-3个月可以见效,但是我买了之后,卖课公司只是给我发发网课,其他没啥内容,也达到不了我付这个钱的目的,存在欺诈+重大误解+虚假宣传的行为,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霸王条款
已完结
投诉好伴侣婚姻霸王条款
于2024年2月4日通过抖音微信相识,因本人有感情问题需求找到该公司,付款签订合同后开始服务,服务途中敷衍了事,所谓的一对一仅仅是人的一对一,方案则是模版套用,说的手把手,就是说些虚无的话,并且长时间不回复。合同中退款条约属于霸王条款,我向客服提出查看执业证书,客服推诿,拖延时间,我认为他们在对我的服务过程中存在诱导消费和欺诈行为。希望*台能够帮助我解决困难。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投诉成都好伴侣婚姻服务公司存在欺*行为,要求退款
我与该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晚通过抖音微信方式相识,因本人有情感问题需求找到该公司,我与销售认真仔细了解他们的服务后付款,但是他们对我的诉求进行不合理的服务甚至敷衍了事,我认为他们在对我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诱导性消费行为和欺*行为。希望*台能够帮助我解决困难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