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且拒不退款,服务质量差
我于2025年7月15日于先理知学购买其处理升学申请的服务,他们声称为「先知教育」机构。完成付款后,他们要求我下载另一app【录多】通过APP相关推送以及天眼查查查询才在事后发现他们是「有录网」,销售人员涉嫌虚假宣传令我误信这是另一机构。网上已有许多被坑案例,如付款前知道和「有录」是一家则不会付款。
机构老师未签约前信誓旦旦我可以上岸,但是目前无任何套瓷信回复,也无offer。 文*也存在拖延交付的情况。 所以11月11日我想终止合同。我购买的是全流程服务22800元,(定金3000,尾款19800)但现只进行一半,机构却只退4000余元,后又协商退7000-8000元。
目前已经申请退款1个月,机构仍未给我退款,也无
人员处理我的问题。
由于未上岸成功,并且已经耽误2026年申博进度,机构也无人处理退款问题,因此投诉。要求全额退款。
(截图是他们家机构统一用的app,要求学员在指定app沟通)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
处理中
投诉远方有录教育退款问题
我于24年10月11号和深圳有录有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自费留学中介申请服务,但是营业执照发的是北京的一家叫远方有录的公司,两者名称不同,责任主体不一致,而且在付费了12000元后对方至今未开具并提供发票,并且在一年的服务过程中出现了多次服务质量问题,最后于25年11月要求解除条约并退款,协商多天后对方不同意退费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涉骗、服务质量差
处理中
先知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我于2024年9月1日与先知教育(有录网)签订合同。后来得知这是皮包公司,并且很多服务于之前约定的不符。我要求退款。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远方有录教育虚假宣传及服务违约
2024年9月16日,我通过微信线上与广州有录有而留学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签订英港博士申请服务协议,支付相应服务费(13600元)后,该公司的服务严重违约、涉嫌违规违法,具体情况如下:
1. 虚假宣传,承诺与服务严重不符。该公司签约时明确承诺可协助申请QS前50院校的全奖博士,并保证套磁效果,但实际服务中完全未兑现承诺,套磁无有效成果,后续的沟通让我降低申请院校标准。
2. 服务质量极差,流程严重混乱。服务期间,该公司随意更换对接顾问,申请关键节点多次延误,错失院校申请时机;推荐的导师与我的研究方向匹配度极低,无法满足申请需求,收费与服务价值严重不对等。
3. 涉嫌欺诈,隐瞒关键信息。对于协议中提及的论文辅导老师,我多次要求提供其身份及资质证明,该公司始终无法提供,疑似虚构服务人员,存在欺诈行为。
4. 涉嫌偷税漏税,违规操作财务流程。我付款后,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在我提出明确质疑后,时隔一年才补开发票,其行为涉嫌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
基于以上事实,该公司已构成严重违约,且存在欺诈、涉嫌偷税漏税等违规违法行为,给我造成了时间、精力及经济上的多重损失。现正式要求该公司全额退还我的服务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投诉问题
涉骗、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已完结
因健康问题申请退费遭拒
远 ⽅ 有 录 教 育 咨 询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因健康原因无法留学,要求 「远 ⽅ 有 录 教 育 咨 询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终止服务并退还70%费用。 1合同签订:我于2023年与有录签订了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为我提供包括两个香港大学和两个澳洲大学的硕士申请服务。共计10800元。 2服务履行情况:在实际申请阶段,我仅申请了合同约定中的一所澳洲大学,并于2024年5月获得了该大学的“有条件录取通知*”,录取条件为提交合格的雅思成绩。 3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客观原因: 然而,我于2025年10月9日被确诊患有视网膜葡萄膜炎(属于免疫性疾病),并持有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 根据医生的明确诊断和治疗方案,此疾病为免疫系统疾病,需要长期、频繁地前往医院进行复查和治疗,以防止病情反复。 因此健康状况,澳洲留学计划已不可能继续执行。此突发重大健康状况属于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致使我与有录网签订的留学服务合同的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 4协商失败:基于上述不可抗的健康因素,我于*期向有录网提出终止合作并退还部分费用的合理要求。但坚决拒绝退款,并采取拖延策略,至今未给出任何实质性解决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如疾病) 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我的情况属于突发健康问题,并非主观恶意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贵司若以合同中“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等条款拒绝因健康原因提出的退款,该条款可能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 贵司在未完成全部约定服务(仅申请了部分学校)且合同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拒不退款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公*交易的权利。 基于以上事实,我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1. 解除合同:立即解除我与有录网之间的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2. 退还费用:核算并退还相应的服务费用。即70%费用。 3. 正面回应:就此事给予明确回复,停止拖延行为。48小时内完成退款,不要拖延。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服务质量差
已完结
远方有录教育设置霸王条款违规扣费
远方有录教育咨询(宁波)有限公司
该机构在留学服务合同中设置“终止即按单项服务全款扣费”的格式条款,未与消费者协商,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
具体行为:
合同终止时,机构仅完成CV初稿(服务未全部履行),却依据该条款强行扣除2000元全款,远超实际服务价值(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约500-1000元),构成不公*交易。
诉求:
请求依法查处该合同违法行为,责令机构退还违法扣款,并依据《办法》第十二条予以行政处罚。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服务质量差
已完结
远方有录教育不予退款且态度恶劣
我于2024年3月16日与远方有录(重庆)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留学申请合同,准备申请香港那边大学的研究生,支付合同金额为6000元,分为三次付清,分别在2024年2.14支付500元、2024年2.23支付500元、2024年3.16支付5000元付清所有金额,由于自己有些需要留学计划更改,不去留学了,在2025年1.18日要求退款部分金额。商家以不符合合同条款为由,不予退款一分不退,而且态度非常恶劣。最后我并未申请学校,并未享受到提供的全部服务,他们官方APP也注销了我的留学申请信息,实际合同目的不能得到实现,现要求与商家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剩余服务费250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态度恶劣
已完结
远方有录教育退款拖延及涉嫌诈*投诉
我于2023年12月签订了8000元合同。因为该申请不需要了,需退款。该退款属于合情合理
1. 该机构一直拖欠找各种理由,已经两个月了钱还没退一直拖延。
2. 原本出现的合同在app上但是已经不见了我也找不到了。
3. 已在企查查查询该企业属于诈*学生的行为,怀疑*和诈*大款金额现象,我签订的合同为8000元。
并且该机构宣传为英国本土机构,并且获得各大奖项,以大公司的名义宣传自己机构已经很多年。
4.在社交媒体上跟我遇到一样情况的学生非常之多,请法官引起重视并严查。
5.与我交接销售严重怀疑跑路了,一直没有消息并且微信名称一直生病中。
6.发票等到要催退钱那一刻发。
如有疑问请随时拨打139****7521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倒闭跑路、退款纠纷
已完结
远方有录教育退款纠纷及发票问题投诉
2023年11月10日我报名了有录的自费留学申请项目。缴费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且该机构时常更新app和app姓名,我在其中的详细订单内容也不见了,其次我缴纳费用14000元后,并没有给我开具发票,现在想要退款,但机构却一直劝我退款不划算,合同内设置霸王条款严格限制退费金额,机构不想给我退款让我耐心等待。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全额退还!!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远方有录教育退款及开具发票投诉
诉求:1. 远方有录教育咨询(天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东、股东远方有录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退还我已支付的服务费人民币153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元);2.向我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实与理由: 2024年7月,我通过微信向远方有录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远方有录教育咨询(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录天津”)咨询留学申请服务,有录天津要求先付款才能出合同,我根据有录天津提供的收款二维码,于2024年7月15日向有录天津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了15300元用于购买留学申请服务,有录天津向原告出具了《研究型硕士/博士申请服务委托合同》(合同编号:XYF20240715)。有录天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于2024年10月19日突然联系不上,中断停止服务,微信不回且屏蔽原告朋友圈,导致原告申请受阻,构成严重违约,原告多次催促有录天津开具发票和退还款项,均被拒绝。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远方有录教育咨询(天津)有限公司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显示,1.有录天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股东为远方有录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即本案被告,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实缴出资额0.05万元,持股比例100%,该公司已于2025年03月10日注销;2.清算信息:清算组成员:刘晓东、远方有录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综上,有录天津中断停止服务,恶意向原告隐瞒公司已注销的事实,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构成严重违约,应退还我15300元。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倒闭跑路、退款纠纷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