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前途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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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天投诉问题
数据来源于消费保平台,仅代表企业在消费保平台的投诉解决情况
近30天投诉量/解决量
数据来源于消费保平台,仅代表企业在消费保平台的投诉解决情况
投诉新东方前途出国,要求解除合作协议和退还费用
本人与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前途公司)2023年3月3日签订亚洲英文授课申请服务合同,(包含申请材料准备、申请相关指导意见、选校建议和指导、文件翻译等业务),本人向前途公司实际支付16000元服务费,前途公司向本人出具收款收据并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签订后,前途要提供选校方案给本人呢,多次催促下,在原定三天期限内,前途公司12天后才提供选校方案给本人,直至2023年7月19日最终签订选校方案;本人原是申请2024年春季入学申请,前途公司在未与本人沟通下,私自以本人雅思成绩未出为理由,将申请时间改为2024年秋季申请;在材料准备过程中,前途公司多次出现工作错误(本人是申请香港留学,前途公司在材料准备中写为新加坡留学;原定的规划时间被告一再拖延,导致五个月内工作毫无进展)。本人目前已将解除合作协议表达与前途公司,前途公司以合同第七章第一条第四点为由,只退原告30%的服务费。本人多次联系被告提出解决需求,前途公司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不配合处理。整个合同过程中,前途公司未提供相关服务且工作出错导致本人时间和申请出现问题。综上所述,本人认为,前途公司未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已构成违约。因此,本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起诉,请求依法判令解除本人与前途公司之间的合作协议,前途公司返还本人所缴纳所有费用16000元。
投诉问题
诈骗、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已完结
新东方前途出国虚假宣传引发投诉
投诉新东方前途出国虚假宣传,服务内容和态度和宣传出入太大。 2023年签了申请美国研究生的合同,期间有几位老师先后服务,按流程操作,他们之间沟通不畅,无人为申请服务整体负责,要我自己不停催促跟踪。期间有很多地方不专业,想约老师见面也很难。文书老师更是敷衍,提交的内容有错误。我要求部分退款,他们只道歉,不愿意退款,说合同已经完成。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新东方前途出国留学 霸王条款收费
本人与江西南昌新东方前途留学在2023年7月14日签订27000元留学合同(英国17000元,澳洲10000元)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本人达不到留学预期,本人选择在2023年12月21日停止留学计划,在此期间新东方前途留学向我发送了一分留学申请材料表邮件;介绍了一些学校专业和情况;并帮我翻译了成绩单,均分证明和毕业证。初此之外没有任何文书。按照最开始签合同时所说,只要没有递交申校文书,就是可以全额退费。现在我要求退款却说按照退款条款,需要收取40%的费用,不给予全额退款,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我都没看到退款条款,而且签的是电子的,我觉得有误导消费者嫌疑。此等霸王条款严重损害了我的利益,合同中的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我并没有得到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在合同法公平交易,诚实信用的原则下,格式条款的内容对消费者不利的内容是可以无效的。现本人要求新东方总部跟进处理,给予我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投诉新东方前途出国退款纠纷
我之前是联系了合肥新东方前途出国,申请美国研究生,2021年底,然后我拿到了一个学校的offer,这个时候我明确问了他们,我如果不用的话,我以后是不是可以继续申请,因为合同是10个学校的名额,但是我只用了3个,但是收到其中一个录取之后,他们说合同终止了,没有提前告知,如果提前告知的话,那我就今年不申请了,但是他们并没有,而且我一再确认,是不是可以之后再用,他们也说可以,然后当录取了一个学校之后,他们突然要求终止合同,但是当时我人在国外,所以这件事一直被搁置,公司是安徽省合肥市合肥新东方前途出国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退款说法不一致
话术不一致 说是审批结束7~10日退回 审批结束后和我说7日内退回 现在又说7~15日退回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投诉新东方考研机构,未上课,不退款!
投诉(上海市松江区文汇路656弄2楼)的新东方考研机构,未上课,不退款。 报名费共交了37000元,报名三门课程,专业课、英语课、政治课。英语和政治课没有去上,但是他们表示虽然我没有去上,但是他们这个班已经都开了,不给任何退费。 打新东方投诉电话也不怎么接。打协议上的电话像是空号,怀疑新东方无忧(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个空壳公司,联系电话是(021-35****03)完全打不通。 中间协商门店,销售说应该可以退费帮我询问,要和学管联系我的上课情况,学管单独联系我,或许因为业绩直接表示虽然我没有去上课但是也不给退费。后面我直接通过大众点评和美团打门店前台电话要求联系领导,领导后面打电话给我回复,核实到我确实没有上课,我报的线上线下结合课,愿意帮我把线上课的网课回放延期半年。但我的诉求是退款,并不需要这个课程,店长表示两天后给我退款方案。我打电话给总部投诉处,总部投诉处表示会帮我处理。两天后联系我。 但是学管最后单独联系我,最终给我的答复是,虽然我英语政治没有去上,但是一分钱也不会退。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投诉新东方前途出国发票问题
没有按合同履职尽责,没有及时申请atas,在已经收到学校入取通知书和CAS情下,无法办理签证,导致无法入学。新东方无良无德。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由于新东方唐山公司的工作重大失职,没有履行合同职责,导致我儿子无法留英求学,给我们家庭造成重大影响。
2月23日与新东方前途出国唐山分公司签订留学申请合同,自此开始准备材料,到3.9号统一向学校提交申请,到5月12日下来格拉斯哥的无条件offer,此时新东方就应该告知办理英国移民局签发的atas申请事宜,6.1号向格拉大学交1000镑占位费,此时新东方就应该再次告知办理英国移民局签发的atas申请事宜,结果是依然没有告知此事项。8月11日我通过语言成绩(PTE),中介于12号向学校提交语言成绩,8月15日下来un********nal(无条件)offer, 8月25号下来CAS ,我要去北京办理英国签证。这时才第一次被告知办签证需要ATAS,同时等待ATAS过程中被告知需要20个工作日,询问申请ATAS这个需要语言成绩吗,一直不给予正面答复(其实并不需要语言成绩就可以申请ATAS)。 在此过程中新东方方面于6月份把本人及家长拉入两个租房群,群里有人督促定租房消息,并说明部分房源紧张没有房,造成一定心理暗示与恐慌。新东方通知上学校网站注册学生信息并选课程,注册时需要提供住宿地址,在此情况下决定租房。于是本人于8月23号起租房子,此时天天询问atas办理进程,工作人员从未提示过由于申请时间晚了,英国移民局审理时效慢,可能无法上学的提示。到9.15号我去新东公司找钱雅芳和马子怡询问进度,他们俩还满口承诺肯定能申请下来,肯定能上学。如果此时提醒我有可能无法上学最起码我及时联系公寓方退房退款及时止损。 由于新东方工作重大失职(ATAS申请晚了)到学校延期的最晚到校日9月25日ATAS还没下来,导致本人无法入学,无法退房租,每周300镑,这个损失应该由新东方承担。 由于无法入学,给本人及亲属造成极大经济与精神损失。 我的诉求:要求其赔偿新东方留学服务费17000元整,两笔房租6900英镑(按当时汇率63743.87元),如果房屋不能转租,后两期房租8400镑还得支付(这个目前情况是这样,如果转租出去这项不存在了)。申学校时申请费(90+60+50)镑合计1673.42元人民币,留校占位费(1000英镑)合8873.40元人民币,时间成本10.万元(造成影响工作1年)原来工作期间工资流水可打印出来,及精神损失10万元费 。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新东方不解决退课问题,拒绝退费,违约行为严重
新东方老师推荐课程时承诺会有一对一班主任辅导,购买课程后新东方屡次更换班主任,最终并没有一个稳定且确定的班主任,新东方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导致我购买课程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新东方构成根本违约,要求解除合同退换全部费用。且我合理提出退课诉求后新东方概不解决,对于所报名的并未学习的部分不予退费,新东方我所报部分为线上线下两个部分,在我报班之后老师并未积极解决我的课程问题,且我在新东方所学部分不达内容的10%,并且当初并未与我签订合同且没有口头文书上的给予告知退课部分的处理事项 且怀疑哈尔滨新东方雅思托福机构偷税漏税并未在缴费后提供企业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新东方前途出国委托合同存在虚假宣传,霸王条款,乱收费等问题
我与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前途)签订委托合同申请2022年10月日本大学院预科项目,合同金额:42800元。在2022年8月申请季结束后并未收到录取,负责老师擅自延期且并未与我签订补充协议。在退费时,新东方拒绝按照合同中”全部拒录,扣除8000元,其余全部退回“条款退费,并要求扣除60%。在申请过程中,负责老师出现不懂申请专业相关知识,英语不好,无法提供帮助及辅导的问题,与签合同时宣传的“负责老师专业过硬,经验丰富”等宣传严重不符,属于虚假宣传,很大程度上导致拒录,委托目的未达成的结果。在协商过程中,新东方拒绝提供各部分费用明细,存在乱收费情况。同时,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已完结
投诉新东方前途出国,要求解除合作协议和退还费用
本人与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前途公司)2023年3月3日签订亚洲英文授课申请服务合同,(包含申请材料准备、申请相关指导意见、选校建议和指导、文件翻译等业务),本人向前途公司实际支付16000元服务费,前途公司向本人出具收款收据并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签订后,前途要提供选校方案给本人呢,多次催促下,在原定三天期限内,前途公司12天后才提供选校方案给本人,直至2023年7月19日最终签订选校方案;本人原是申请2024年春季入学申请,前途公司在未与本人沟通下,私自以本人雅思成绩未出为理由,将申请时间改为2024年秋季申请;在材料准备过程中,前途公司多次出现工作错误(本人是申请香港留学,前途公司在材料准备中写为新加坡留学;原定的规划时间被告一再拖延,导致五个月内工作毫无进展)。本人目前已将解除合作协议表达与前途公司,前途公司以合同第七章第一条第四点为由,只退原告30%的服务费。本人多次联系被告提出解决需求,前途公司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不配合处理。整个合同过程中,前途公司未提供相关服务且工作出错导致本人时间和申请出现问题。综上所述,本人认为,前途公司未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已构成违约。因此,本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起诉,请求依法判令解除本人与前途公司之间的合作协议,前途公司返还本人所缴纳所有费用16000元。
投诉问题
诈骗、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已完结
新东方前途出国虚假宣传引发投诉
投诉新东方前途出国虚假宣传,服务内容和态度和宣传出入太大。 2023年签了申请美国研究生的合同,期间有几位老师先后服务,按流程操作,他们之间沟通不畅,无人为申请服务整体负责,要我自己不停催促跟踪。期间有很多地方不专业,想约老师见面也很难。文书老师更是敷衍,提交的内容有错误。我要求部分退款,他们只道歉,不愿意退款,说合同已经完成。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新东方前途出国留学 霸王条款收费
本人与江西南昌新东方前途留学在2023年7月14日签订27000元留学合同(英国17000元,澳洲10000元)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本人达不到留学预期,本人选择在2023年12月21日停止留学计划,在此期间新东方前途留学向我发送了一分留学申请材料表邮件;介绍了一些学校专业和情况;并帮我翻译了成绩单,均分证明和毕业证。初此之外没有任何文书。按照最开始签合同时所说,只要没有递交申校文书,就是可以全额退费。现在我要求退款却说按照退款条款,需要收取40%的费用,不给予全额退款,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我都没看到退款条款,而且签的是电子的,我觉得有误导消费者嫌疑。此等霸王条款严重损害了我的利益,合同中的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我并没有得到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在合同法公平交易,诚实信用的原则下,格式条款的内容对消费者不利的内容是可以无效的。现本人要求新东方总部跟进处理,给予我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投诉新东方前途出国退款纠纷
我之前是联系了合肥新东方前途出国,申请美国研究生,2021年底,然后我拿到了一个学校的offer,这个时候我明确问了他们,我如果不用的话,我以后是不是可以继续申请,因为合同是10个学校的名额,但是我只用了3个,但是收到其中一个录取之后,他们说合同终止了,没有提前告知,如果提前告知的话,那我就今年不申请了,但是他们并没有,而且我一再确认,是不是可以之后再用,他们也说可以,然后当录取了一个学校之后,他们突然要求终止合同,但是当时我人在国外,所以这件事一直被搁置,公司是安徽省合肥市合肥新东方前途出国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退款说法不一致
话术不一致 说是审批结束7~10日退回 审批结束后和我说7日内退回 现在又说7~15日退回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投诉新东方考研机构,未上课,不退款!
投诉(上海市松江区文汇路656弄2楼)的新东方考研机构,未上课,不退款。 报名费共交了37000元,报名三门课程,专业课、英语课、政治课。英语和政治课没有去上,但是他们表示虽然我没有去上,但是他们这个班已经都开了,不给任何退费。 打新东方投诉电话也不怎么接。打协议上的电话像是空号,怀疑新东方无忧(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个空壳公司,联系电话是(021-35****03)完全打不通。 中间协商门店,销售说应该可以退费帮我询问,要和学管联系我的上课情况,学管单独联系我,或许因为业绩直接表示虽然我没有去上课但是也不给退费。后面我直接通过大众点评和美团打门店前台电话要求联系领导,领导后面打电话给我回复,核实到我确实没有上课,我报的线上线下结合课,愿意帮我把线上课的网课回放延期半年。但我的诉求是退款,并不需要这个课程,店长表示两天后给我退款方案。我打电话给总部投诉处,总部投诉处表示会帮我处理。两天后联系我。 但是学管最后单独联系我,最终给我的答复是,虽然我英语政治没有去上,但是一分钱也不会退。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投诉新东方前途出国发票问题
没有按合同履职尽责,没有及时申请atas,在已经收到学校入取通知书和CAS情下,无法办理签证,导致无法入学。新东方无良无德。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由于新东方唐山公司的工作重大失职,没有履行合同职责,导致我儿子无法留英求学,给我们家庭造成重大影响。
2月23日与新东方前途出国唐山分公司签订留学申请合同,自此开始准备材料,到3.9号统一向学校提交申请,到5月12日下来格拉斯哥的无条件offer,此时新东方就应该告知办理英国移民局签发的atas申请事宜,6.1号向格拉大学交1000镑占位费,此时新东方就应该再次告知办理英国移民局签发的atas申请事宜,结果是依然没有告知此事项。8月11日我通过语言成绩(PTE),中介于12号向学校提交语言成绩,8月15日下来un********nal(无条件)offer, 8月25号下来CAS ,我要去北京办理英国签证。这时才第一次被告知办签证需要ATAS,同时等待ATAS过程中被告知需要20个工作日,询问申请ATAS这个需要语言成绩吗,一直不给予正面答复(其实并不需要语言成绩就可以申请ATAS)。 在此过程中新东方方面于6月份把本人及家长拉入两个租房群,群里有人督促定租房消息,并说明部分房源紧张没有房,造成一定心理暗示与恐慌。新东方通知上学校网站注册学生信息并选课程,注册时需要提供住宿地址,在此情况下决定租房。于是本人于8月23号起租房子,此时天天询问atas办理进程,工作人员从未提示过由于申请时间晚了,英国移民局审理时效慢,可能无法上学的提示。到9.15号我去新东公司找钱雅芳和马子怡询问进度,他们俩还满口承诺肯定能申请下来,肯定能上学。如果此时提醒我有可能无法上学最起码我及时联系公寓方退房退款及时止损。 由于新东方工作重大失职(ATAS申请晚了)到学校延期的最晚到校日9月25日ATAS还没下来,导致本人无法入学,无法退房租,每周300镑,这个损失应该由新东方承担。 由于无法入学,给本人及亲属造成极大经济与精神损失。 我的诉求:要求其赔偿新东方留学服务费17000元整,两笔房租6900英镑(按当时汇率63743.87元),如果房屋不能转租,后两期房租8400镑还得支付(这个目前情况是这样,如果转租出去这项不存在了)。申学校时申请费(90+60+50)镑合计1673.42元人民币,留校占位费(1000英镑)合8873.40元人民币,时间成本10.万元(造成影响工作1年)原来工作期间工资流水可打印出来,及精神损失10万元费 。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新东方不解决退课问题,拒绝退费,违约行为严重
新东方老师推荐课程时承诺会有一对一班主任辅导,购买课程后新东方屡次更换班主任,最终并没有一个稳定且确定的班主任,新东方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导致我购买课程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新东方构成根本违约,要求解除合同退换全部费用。且我合理提出退课诉求后新东方概不解决,对于所报名的并未学习的部分不予退费,新东方我所报部分为线上线下两个部分,在我报班之后老师并未积极解决我的课程问题,且我在新东方所学部分不达内容的10%,并且当初并未与我签订合同且没有口头文书上的给予告知退课部分的处理事项 且怀疑哈尔滨新东方雅思托福机构偷税漏税并未在缴费后提供企业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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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问题、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新东方前途出国委托合同存在虚假宣传,霸王条款,乱收费等问题
我与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前途)签订委托合同申请2022年10月日本大学院预科项目,合同金额:42800元。在2022年8月申请季结束后并未收到录取,负责老师擅自延期且并未与我签订补充协议。在退费时,新东方拒绝按照合同中”全部拒录,扣除8000元,其余全部退回“条款退费,并要求扣除60%。在申请过程中,负责老师出现不懂申请专业相关知识,英语不好,无法提供帮助及辅导的问题,与签合同时宣传的“负责老师专业过硬,经验丰富”等宣传严重不符,属于虚假宣传,很大程度上导致拒录,委托目的未达成的结果。在协商过程中,新东方拒绝提供各部分费用明细,存在乱收费情况。同时,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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