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晟楚教育-新圣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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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晟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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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晟楚教育涉*诱导消费拒不退款
6.11我在网上看到一个成人学历提升的链接,点进去后,回答了一些问题,不久就有接到了招生的电话,问了我一些基本情况后,让我填写个人信息说一定要准确无误,才能报名成功,结果身份证是错的,也审核通过,当时没在意。后来电话聊完,就和我微信视频通话,介绍他们的资质和基本情况。然后就一直要我马上报名交钱,这个人行不通,又给了她的部门经理,来说服我。最后在威逼利诱下,交了钱。交钱的服务商是一个深圳市晟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同上的盖章又是广东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6.22我就发消息说要求退款,因为网上看到很多负面信息和一开始的欺*行为,之后就打太极不回消息而且他们还有一个公司,叫深圳市学圣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负责培训的,前前后后加起来三家公司,一起行*!性质恶劣,而且他们欺*消费者在先,我不接受任何扣款!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查,还我一个公道!我要求全额退还我的2000元,和解除鸿蜂数科的分期,并且希望他们公司能得到一定的整治!谢谢各位领导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涉骗
处理中
晟楚教育虚假宣传诱导培训贷拒退费
2026年1月11日在深圳市成人高等助学单位@晟楚教育(关联广州万世圣学、晟楚圣学文化等)报考自考本科课程,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考试包过、保拿毕业证,学费共4980元。诱导我贷款分期,当时支付了498,剩下的学费分9期在逗乐派(运营:广东金豆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豆乐派微服务】线上*台还款,后续发现无法兑现承诺,我提出退费,商家以合同条款为由恶意拒绝退款,多次私下协商无果,现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协调退费。本人未学*、未参加考试。母公司新圣集团总部(关联同体系机构备用联系):181****1314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培训贷、虚假宣传
处理中
晟楚教育虚假宣传要求全额退款
2026年3月5日在深圳市晟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学历提升服务,后续出现虚假宣传问题,现要求该公司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已完结
晟楚教育虚假宣传无资质收费不退
2026年3月18日,我通过微信与被投诉人深圳市晟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招生老师沟通,对方全程使用“助学考试”“轻松拿证”“按老师安排就能通过”等模糊话术进行宣传,故意不明确告知是大自考还是小自考,误导我以为其提供的是包含校考、过程性考核加分、院校对接的正规自考助学服务。 我于当日分两笔支付学费共计7980元,并签订了两份《晟楚教育咨询服务协议》。后续我发现,被投诉人实际给我报名的是纯自学的社会大自考(我可自行在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免费报名),且仅提供了一个第三方通用录播课*台的账号,未提供任何校考组织、过程性考核加分、院校对接等真正的“助学服务”,服务内容与收费严重不符。 此外,被投诉人经营范围仅含“教育咨询服务”,无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和自考助学资质,属于非法办学。我已主动取消所有考试报名,且几乎未登录使用其*台,未享受任何实质服务。要求全额退款时,被投诉人以“合同约定7天以上扣80%”等霸王格式条款拒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已完结
晟楚教育虚假宣传无资质办学拒退费
2026年3月18日在深圳市晟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品牌:晟楚教育),购买自学考试专科+专升本助学培训服务,支付学费共计7980元。 后续发现商家虚假宣传,全程用“助学考试”“轻松拿证”模糊话术误导,未明确告知是纯自学社会大自考,实际仅提供第三方通用录播课,无校考、过程性考核加分、院校对接等承诺的助学服务。 商家经营范围仅含教育咨询,无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和自考助学资质,属于非法办学。我未享受任何实质服务,要求全额退款时,商家以“7天以上扣80%”的霸王格式条款拒绝。 商家联系方式:微信客服“晟楚教育招生”,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中兴路11号新塘智慧园A栋510。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已完结
搏大速学加分涉嫌虚假宣传及串通欺诈
本人系全职宝妈,无固定收入。2026年5月22日,本人通过支付宝向“搏大速学加分(深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支付3500元,用于学历提升培训。 一、该公司存在以下欺诈行为: 1. 收款前,销售人员向本人出示了“深圳市新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声称自己是正规办学机构,以此*取本人信任; 2. 宣称提供“一对一班主任服务”、“全程跟踪辅导”,保证“考前给答案”、“考试很简单”、“包过包毕业”; 3. 声称“交钱后可在学信网查到学籍信息”; 4. 冒充“招生办老师”身份,谎称“名额有限,当天截止”,制造紧迫感逼迫本人立即交钱; 5. 全程将费用称为“学费”,诱导本人支付3500元。 二、实际交钱后的事实: 1. 所谓的“班主任”仅询问过一两次学*情况,再无任何实质教学服务,遇到问题无人解答; 2. 所谓的“课程”仅为网上刷题和直播回放,质量极差,与宣传的“手把手教”、“包过包毕业”严重不符; 3. 本人发现:收款公司是“搏大速学加分(深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展示营业执照的是“深圳市新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而根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00MA5H0YLN60查询到的却是“深圳市晟学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三个不同的公司主体,实为同一伙人操作,涉嫌多方主体串通规避法律责任; 4. 本人要求全额退款,对方以“合同规定”为由推诿拖延,态度恶劣。 三、投诉诉求: 该公司行为已涉嫌:虚假宣传、无资质办学、多方主体串通欺诈。3500元已对本人家庭造成实际经济困难,请求市场监管部门: 1. 责令“搏大速学加分(深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款3500元; 2. 查处其与“新圣教育”、“晟学在线”等关联公司的串通欺诈行为。 附:本人已保存支付宝转账记录、微信聊天截图、对方出示的营业执照照片等证据,可随时提供。
投诉问题
涉骗、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已完结
晟楚教育虚假宣传诱导培训贷不退费
2026年3月4号,在网上找到一个成人考试的咨询, 叫他齐老师,在咨询过程中我向对方说了我想考一个成人大专,我不懂这些,我每天还要上班,没啥时间学*,他给我介绍说不用学*,只需要配合一下线上线下考试就好了,给我说学费一万二,给我优惠三千,交九千块,我没钱,就先交了900块钱,用招商银行信用卡给我办理了分期付款,分期12期,然后给我报了行政管理专本连读,然后让我加了一个叫月月老师的,她让我下载一个APP,然后自己看,最*我感觉自己记不住,无法理解,前面给我说不用学*的,现在要学*那么多,给我报的大自考,还不打算考了,问他就给我说换别的吧,但是又要交钱,我前面的都还在分期还款了,那还有钱,让他把学费退给我,给我说退不了,请帮我追还以缴纳的钱,并解除分期付款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培训贷、虚假宣传
已完结
深圳市晟楚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退款
深圳市晟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教育机构夸大其词实际与宣传不符合,发消息给招生老师没人回复,公司没人主动联系,拒绝沟通; 3、公司存在偷税漏税问题,不予开发票。流程不合规。 事件陈述:本人于2025年6月在微信上点进成人高考链接,报的是西安理工大学专科,招生老师给我发的也是西安理工大学的助学机构视频,一直以为跟西安理工大学签的协议,且诱导市民转账4980,后来发现签订公司是深圳市晟楚教育有限公司,意识到本人被诈*选择退款处理,公司不允退款,望相应单位配合并退款。诈*单位为深圳市晟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新圣集团多主体推诿、霸王条款拒退费
本人于[2026]年[3]月[30]日,通过深圳新圣教育培训中心招生人员“张老师”报名了专本连读课程。但在签署协议时,发现合同主体变更为深圳想象力加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机构:新圣教育培训中心)。报名后,机构仅分配了一名班主任“糖糖老师”,除提供一个名为【乐私塾】的学*APP外,未提供任何实质性的教学服务或辅导,属于典型的“收钱不办事”。在报名过程中,商家工作人员存在明显的诱导分期行为,实际扣款方及合同签署方涉及深圳晟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台名:晟学在线),以及提供月付技术服务方的上海鸿蜂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鸿蜂数科)。霸王条款与退费难:商家利用多主体(培训方、扣款方、技术方)互相推诿,恶意设置退费障碍。在我提出合理的退费诉求后,商家拒绝协商,其客诉人员明确表示要扣除高达85%-90%的违约金,该条款显失公*,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违规分期与征信隐患:分期*台(晟楚教育/鸿蜂数科)系统极不稳定,曾出现扣款失败却不发送任何通知的情况,且商家未就分期贷款风险进行充分告知,存在极大的征信安全隐患及金融违规嫌疑。税务违规:截至目前,商家在收取费用后,从未向本人开具正规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培训贷
已完结
新圣教育虚假宣传无证办学诱导贷款
本人于2026年3月16日,通过微信了解到新圣教育集团的“学历提升”,销售人员宣传他们是“浙江省官方指定的助学单位”,说现在有最后几个助学金名额,错过要等几个月,说没钱可以分12期无利息无手续费,诱导本人支付报名费5980元(微信支付598元首付,收款方为学历报考单位(深圳想象力加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并通过校宝收银宝办理花呗分期贷款5382元,收款方深圳市晟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电子合同时,合同主体为“深圳市想象力加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后安排“深圳市晟学在线”的班主任对接服务。销售人员微信:xszhaoshengban666,以“深圳新圣教育”名义沟通,声称具备正规教育资质,几个公司都是一个集团的。次日发现,这些公司经营范围明确写了是“教育咨询”,不含教育培训。只能做 “咨询”(比如自考流程是什么),根本没有资格实际组织学历提升培训、授课、辅导。无证经营、超范围开展学历培训业务,本身就是违法的。且先收费、后给合同,属于强制签约,协议中霸王退费条款依法无效 这几方均未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助学资质,无正规助学点备案记录、却长期从事学历提升培训、成人高考报名等教育培训业务,属于典型的无证办学与超范围经营,多方主体联合规避监管与责任,霸王条款拒不退费。 新圣客服电话:165****5569 至5月12日经协商诉求,对方给出扣除协议金额40%:扣除详情:20%咨询服务费+20%学**台费的退费结构给我。 本人自始至终未观看任何视频、未上课、未实质享受任何教学服务,仅账号虚拟开通,机构未产生任何实际服务成本。“课程开通不可逆” 的约定属于《民法典》第 497 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6 条明确禁止的无效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未消费时的退费权利,对我无法律约束力。机构一次性收取费用 598+5382 元,超出教育培训领域单次收费不得超过 5000 元的监管要求,本身就属于违规收费。 针对提出的 “扣除 20% 咨询服务费 + 20% 学**台费” 的扣费方案,我明确表示: 我可以接受扣除 20% 的咨询服务费,因为确实存在一定的前期沟通成本。 但坚决不认可 20% 的学**台费,机构以 “账号开通不可逆” 为由收取*台费,属于利用无效格式条款强制扣费,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资质问题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