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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福士舒适堡健身停止营业,拒绝退还剩余健身卡费用
本人于2022年10月4日于成都来福士广场舒适堡健身办理健身卡,健身卡有效期至2026年2月3日,健身卡有效期合计40个月,办卡费用人民币2330元。办卡时,舒适堡健身房承诺,此健身卡可在成都市内所有舒适堡健身房进行锻炼。截止2024年1月18日,成都市内仍在营业的舒适堡健身房仅剩下来福士店,而本人已从来福士店前台处确认该店也将于2024年1月22日停止营业。由于舒适堡健身房在合同期内无法向我提供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导致我仅使用了13个月的服务,舒适堡健身房理应退还剩余27个月等价的钱款给我,即人民币1573元,但截至目前舒适堡健身房并未明确告知我如何退款,也并未在店内发布该店即将停止营业的通知或声明。在我向12315投诉后,来福士舒适堡以公司没钱为由拒绝退款。
附件本人与来福士健身房于2022年10月4日所签订的合同,以及12315处理结果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