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秀动霸王条款”相关投诉
处理中
秀动APP演出门票退款纠纷
本人于2024年2月28日12:00分在秀动APP购买6.6A********23上海场演出门票一张共580元,订单号xd****39****08****36,在付款后的两个月发现个人因身体原因无法观看演出,当下立刻联系客服申请退票,被客服告知不能退票,随即又联系主办方,主办方表示平台规定不能退票。 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以上本人要求全额退款!
处理中
秀动霸王条款违法七日无理由退货权
根据我国最新完善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暂时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网络台购买的商品除第二章外,应予以退。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服务提供方的“霸王条款”行为,也是对法律的蔑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演唱会门票不属于不可退货范畴,不影响二次销售,秀动作为经营者需要展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得经营者提供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
处理中
秀动购票平台拒绝退款引发投诉
我在4月11日在秀动购买了04月28日 LOFi MOSH pres. Mola Od****ty|九日梦核水族馆 深圳 OIL Club门票一张,订单号为xd****39****93****29,订单金额120元。现因工作出差无法前往现场,我先联系了秀动app客服被告知无法退款,后又联系了主办方微信公众号,主办方表示秀动app平台规定不能退款。 之后我联系了秀动公司所在地成都12315,得到的回复是秀动需要主办方同意即可给我退款,让我联系主办方所在地12315。我随后联系了主办方上海市逻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在地上海12315,被告知这个问题不归他们管,让我联系上海文旅局。我联系了上海文旅局,得到的回复是这个问题不归他们管,并告诉我“谁批准、谁负责”,让我联系深圳文旅局,因为这个活动是他们审批的。我联系了深圳文旅局,得到的回复是活动虽然是他们审批,但因为主办方和售票平台不属于深圳公司,所以他们无法协调,让我再次联系主办方所在地上海的部门。我再次联系上海12345,被告知我之前已经投诉过,得到的回复就是他们无法解决,让我联系秀动app所在地成都的部门。我又再次联系成都12315,得到的回复是秀动需要主办方同意…这几个城市的12315和12345一直不停的推卸责任、踢皮球。 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 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以上本人要求全额退款!
已完结
投诉秀动霸王条款
我在4月19日买了江辰厦门站的票,因为买多了一张,但客服不允许我退票
处理中
投诉上海瓦库瓦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态度恶劣
我在2024年4月16日在秀动app上购买的樋口爱2024【未成線上】上海演唱会 上海 瓦肆 VAS SH****AI因为突发紧急情况去不了了,多次联系客服希望给予退票处理都拒绝,希望你们能处理一下谢谢订单号xd************91
处理中
投诉秀动售后服务欠缺
本人于2024.4.14 21:34在秀动平台上购买了Niia上海场的演出门票,因临时有事向平台申请退票,退款160元。向秀动客服提出申请后,客服以“不支持退换票”限制消费者权益,加重消费者责任,使消费者与商家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属于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因此商家主张的“门票不可退”规定本身就不合法,不应当予以支持。根据我国最新完善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暂时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网络台购买的商品除弟二章外,应予以退。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服务提供方的“霸王条款”行为,也是对法律的蔑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演唱会门票不属于不可退货范畴,不影响二次销售,秀动作为经营者需要展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得经营者提供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现向消费保发起投诉,希望您可以帮忙处理,我的诉求是退票,希望能够予以处理,订单号是xd****39****98****64,谢谢!
处理中
秀动霸王条款拒绝退票
我在秀动买的两张票,由于时间冲突不能去,想要退票,但app不给处理,坚决不退票,简直就是霸王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法,也不给我开发票,我怀疑有偷税漏税。我的诉求就是退款退票。
处理中
秀动APP拒绝退票引发投诉
我在秀动买的两张票,由于时间冲突不能去,想要退票,但app不给处理,坚决不退票,简直就是霸王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法,也不给开发票,怀疑有偷税漏税。我的书就是退款退票。
已完结
秀动平台霸王条款拒绝退票退款
本人在秀动购买票后,秀动平台不予退票不予退款的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禁止经营者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而秀动强制消费者不得退票的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属于霸王条款,不具有法律效益。而且本人于2024年4月12日就在另一个平台上进行投诉,截止今日秀动没有给出任何回复以及处理问题,直接一个不管不解决的恶劣态度,希望尽快处理订单完成退票退款,谢谢。
处理中
投诉秀动刷单诈骗
2024年4月18日下午6点左右,在秀动平台所建的官方演出群内,有用户联系我并在秀动平台内达成交易内容。交易方未如约将票转赠给我。意识到可能被诈骗后,当即在秀动app内投诉了该平台并且联系客服,客服说核实后处理。后来我方发现骗子仍通过该秀动账号向其他用户进行诈骗行为,报警后,警方联系秀动平台,平台提供账号所属号码后,仍旧未对该账号进行处理。后续发现该账号自己注销了,尝试后发现平台未对该注册号码进行处理,仍然可以注册秀动平台。 平台未尽到合理合法的监管行为,威胁用户财产安全。再次联系平台客服后,客服表示没有有效处理措施客服说结果就是这样,不予反馈。后续我方表示想投诉平台监管不力,并且自己创建官方群聊(说的是实名制,实际上客服也表示并未强制实名)甚至便利了骗子行骗。客服表示公司没有处理投诉与进行平台监管的部门。并且秀动不允许退票,却允许演出票转赠转赠后可撤销转赠的行为,便利了骗子行骗。屡屡有受害者,却从不整改从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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