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事实与理由
1. 商家虚假发货,故意欺诈
第一次交易:本人于7月2日在淘宝店铺【猫人家纺旗舰店】购买“抗菌款床席”(订单号:461122*********3036),但商家实际发货为店铺里并未存在的“常规款”且图案不一致的商品。经投诉后,淘宝平台判定“投诉成立,商家承认缺货”。
第二次交易:本人向商家客服确认是否有货,客服明确回复“有货”(附聊天记录),于是本人退回错误商品并重新下单,订单号461785*********3036。然而,商家再次发出同样错误的商品,并以“操作失误”为由仅补偿10元,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
关键问题:
商家在缺货的情况下,仍虚假发货,且两次发错同一款商品,涉嫌欺诈。
-所发商品款式图案在商品链接中不存在,属于虚假宣传。
2. 商家消极处理,敷衍消费者
-在本人第二次投诉后,商家迫于投诉联系本人协商,但回复说会将本人诉求进行反馈,但时隔24小时以上都未有解决措施和电话回访,仅被动接受平台判罚,毫无整改意愿。
- 第二次发错货后,商家仍以“操作失误”为由搪塞,仅提供10元补偿,并无售后积极联系回访,态度恶劣。
- 商家全程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甚至未主动道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3. 淘宝平台监管不力
- 平台在第一次投诉后,仅判定“商家缺货”,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如下架商品、冻结店铺等),导致商家继续欺诈其他消费者。
- 平台客服在处理投诉时未积极协调,仅按最低标准处理,未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诉求
1. 要求商家全额退款
2.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要求商家支付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
3. 要求淘宝平台对商家进行处罚(如扣分、下架商品、限制经营等)。
4. 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若构成欺诈,应依法处罚。
证据材料
1. 订单截图(两次交易记录)。
2. 商品对比照片(收到的错误商品 vs 商品链接描述)。
3. 商家客服聊天记录(承诺有货、补偿10元等对话)。
4. 平台投诉成立记录(商家承认缺货的截图)。
5.商品详情页承诺记录(假一赔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