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2024年5月8日在坪山区天虹海王星辰药店买了一盒布洛芬栓,因当时孩子发烧40度着急去家附近楼下药店买退烧栓,当事人去到海王星辰药店告知店内药师需要买11岁用的退烧栓,店内药师就推荐当事人下图可以用,因为当时着急也相信药师话就没留心去看说明,买了回来用1个多小时烧都还不退一点,看说明书竟然写1~3岁用的,于是我们又着急跑医院,等空闲时拿回药店问个说法,还再次确定说是可以用的,
1.我想问 1~3岁用的和11岁孩子用的效果能一样吗?
2. 说明书上1~3岁孩子用的,换成11岁大孩子用起不到退烧效果药师不等于间接性伤害吗?用药对错及不及时都很重要的一部,能有这么不负责任的药师吗?药卖出去就算了吗?
诉求:我需要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