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宽带违约金争议及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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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2023年10月我们在电信营业厅(大英县郪江中路)办理了每月79元的套餐,包含2个手机号(135****3090)、一宽带、一机顶盒。业务员承诺每月扣费79元,电信APP显示扣费89元。但因未搬入新房,宽带电视几乎未使用,2026年1月我们到营业厅预约宽带报停拆机并携号转网,被告之未达3年期限,要交违约金360元。但是合同上明确写明24个月后办理停机、拆机等业务无需交纳违约金,我们拒绝交纳违约金后,营业员又以需光猫在网3年,光猫不属于月租业务的理由,要求我们交纳违约金,否则不予办理拆机和携号转网业务。我们已拔打10000并投诉至工信部,但仍未解决问题。合同格式条款前后不一致,对限制违约等事项描述不清,业务员仅解释对己有利的一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要求报停宽带电视业务并拆除相关设备,同意我们携号转网,并且按合同要求无需交纳违约金。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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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申请完结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退费,解除合约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已到电信营业厅(花园干道)查询相关费用,确认并无业务员喻芳(属郪江中路永嘉营业厅)承诺的每月10元优惠。从办理业务至今,多收费357元,但喻芳并不承认。现要求电信郪江中路永嘉营业厅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要求退订业务,由永嘉营业厅承担相应损失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2026年2月17日已收到10000客服回复:以业务办理提示单不属于合同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仍坚持收取所谓的违约金。此举违反《合同法》第469条和496条,按第497条,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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