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未入住却扣费256元涉嫌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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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 本人于携程*台预订格丽酒店(虹桥机场吴中路店),订单号11************06,入住2026-04-11,退房2026-04-12,被扣费用256元。*台以“离店后扣费”为由扣款,但本人当日并未实际入住、未办理入住手续、未使用酒店任何服务,不存在离店事实,酒店亦未产生任何实际损失。 携程在预订及订单履约过程中,未尽到合理的取消提醒义务,未在订单临*入住时主动提醒用户及时取消,且“不可取消”条款属于单方格式条款,预订时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明显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该条款应属无效。在未消费、无损失的前提下强制扣费,违反公*原则。 现申介入处理,要求携程全额退还256元房费,并规范不合理退改规则及提醒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