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中国联通宽带,不告知有合约,导致须缴纳违约金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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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事实:我于2025年9月7日在河北廊坊三河燕郊办理中国联通畅爽冰淇淋5G套餐129元基础版,办理时业务员承诺“随用随退”,并未告知此为36个月合约等信息。现于2026年4月24日15点到附*营业厅办理销户业务,被告知需缴纳1150余元违约金。已在第一时间向中国联通客服投诉,尚未收到回复电话。 首先,在我办理该宽带业务时,营业厅工作人员并未向我明确告知有三年合约期以及合约期内不能销号的重要条款。这一关键信息的隐瞒,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使我未能在充分了解业务规则的前提下做出准确决策,显然违背了公*交易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其次,上述规定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格式条款提供者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等重要条款,并在对方要求时予以说明。而在此次办理宽带业务过程中,联通公司并未尽到上述义务,该未明确告知的合约限制条款不应成为约束用户的合理依据。并且使用期间宽带速率不达标问题反馈很多次都没有解决,预约的上门检测也迟迟没有上门,每个月费用也开始出现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