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预订途家民宿订单取消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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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投诉事由: 要求全额退换预订款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5月1日8:18通过高德预订了“南澳星屿海名宿酒店”5月1日入住订单,后应个人行程变更,于当日9:09申请取消订单,从预订到取消仅间隔51分钟,且当晚该酒店同一房型在*台始终显示可预订状态,未对酒店实际经营造成任何损失。 然而,酒店与*台以“不可取消”规则为由,拒绝取消订单。酒店前台沟通态度恶劣,甚至拒接电话。
投诉进度
用户评价
品牌评价
本次投诉未有及时响应
用户申请完结
申请原因
后续(部分退款),联系途家客服,很生气说了他们一顿,并表示会维权,后面途家来电话,赔偿了200块,本质还是他们*台管理不到位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退款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后续因行程变动(没办法进岛)申请取消订单时,*台/房东以“过免费取消时间”为由要求扣除全部房费,但该“取消即扣全款”的规则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合理格式条款,同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中关于公*交易、违约损失限定的相关规定,侵害了我的合法财产权益。我的诉求是退还费用。
酒店不可退订是违法的。游客预订酒店后单方取消的,确实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责任则是有法律的规范的,需要根据一方违约的后果以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约定合理的违约责任,而不可退订属于霸王条款。
[二R]酒店退费标准,若用户在出行当日18时前更改行程取消酒店订单,将仅扣10%的房费。预订后,如果在入住前五天退订的,那就不收取退订费,如果在入住前三天退订的,那么只收取10%的退订费,如果在入住前两天退订的,收取20%的退订费,在入住当天退订的,那么收取30%的退订费。
[三R]酒店不能取消订单是违法的。消费者有进行购买或拒绝购买的权利,酒店不能加以干涉。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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