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大闸蟹专递螃蟹死亡不赔偿,未经联系私自处理,快件下落不明

suijihui

已完结

事件或情节描述:2020年1月16日从常州金坛区顺丰大闸蟹专递发往哈尔滨市南岗区5两螃蟹30只,快递单号:SF10****86****80,运费共计152元,保价金额1500元,顺丰官网显示承诺时间1月17日18时,实际到货时间18日20时,官网查询显示超时25小时,快件18日下午15时既已开始派件,但是一直未送货,直到18时更换快递员在两个小时后送送,收件人当场验货死亡14只,快递员和收件人说会有专人联系赔偿事宜,当时将死亡的14只大闸蟹带走。1月21日收件人告知又收到顺丰快递派件短信,于是本人连续拨打四次该派件员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也未送货。此后至今已四十余日,顺丰公司始终无人主动联系赔偿事宜,也未联系发件人如何处理带走的十四只大闸蟹。期间发件人多次联系顺丰公司,顺丰公司称快件查询显示的承诺时间不是快件时效,本件未超过时效,只要外包装完好,不负责赔偿,本人投诉至消费保,顺丰客服称请示领导,领导只同意赔偿350元现金或500元顺丰卡,本人不同意,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此事至今未解决。本人认为,顺丰官网明确写明,大闸蟹专递优先派送,快速理赔,保证鲜活,应按承诺履行义务,而实际快递过程中,顺丰快递并未冷链运输,调度安排也不考虑实际情况,致使大闸蟹在沈阳与哈尔滨之间零下二十几度的天气里运输二十几个小时,系导致大闸蟹冻死的主要原因。另外,在出现问题后不应一概推卸责任,官网显示承诺时间就是大闸蟹专递时效。顺丰公司在客户拒收死亡螃蟹后,更不应信口开河,承诺收件人会有专人赔偿,应尽快主动联系发件人,征求发件人意见,如何处理被拒收的大闸蟹,在未尽到应尽义务前提下,不应擅自处理,导致被拿走的十四只大闸蟹至今不知去向,与丢失无异,未履行快递义务,自然不存在快递费用,应按保价赔偿十四只大闸蟹700元,并退回相应运费70元。若是收件人拒收后,顺丰公司能主动联系发件人退回快件或者改寄他人,只是螃蟹品质发生变化,数量未变,双方损失都会小很多,其事后做出的赔偿结果或可考虑,而实际却是少了一半快件还照样全额收取快递费用,这种做法任何一个消费者也不能接受。以前也有过两次螃蟹死亡情况,未做计较,这次实在太过分了!此外,国家有法规,公司有制度,而不是仅凭某个领导的意愿来解决问题,在此肯请国家有关部门,查清事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严肃处理这种虚假宣传,不负责任的霸道企业,还消费者一个公道,本人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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