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玛特虚假宣传诱导捆绑消费结果与宣传不符商家不处理

考拉放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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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1年12月23日在泡泡玛特小程序消费2454元;2021年12月24日消费23512元。 因当时泡泡玛特宣传消费捆绑可获得礼品等宣传,为了凑齐换礼品,消费了25966元,凑齐了55个礼品兑换权。25日凌晨开礼品的时候,没想到泡泡玛特出尔反尔,兑换了一堆没用的指定商品券,泡泡玛特并没有标明兑换的会是券,如果是这些没用的券,我是不会参加这个活动的。泡泡玛特诱导我消费两万多块钱,最后竟然是个*局。我于25日多次找客服协商,客服说会有专员联系我处理,到现在也没有接到电话,对于泡泡玛特虚假广告诱导消费,也没人处理。希望泡泡玛特能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一味的躲避,我的诉求就是泡泡玛特把该给我的页面显示的dimoo鼠吊卡补偿给我,或者直接把诱导消费的广告捆绑的魔力屋两万多块钱所有未发货商品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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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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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参加集星兑礼活动消费两万五千余元凑齐的55个礼品兑换权。根据规则分为三档:最低档需要10颗星兑换;中档为25颗星兑换 ;最高档60颗星兑换;而星星的集齐想兑换礼品权,需要魔力屋等消费 ,魔力屋消费一次三颗星,活动门槛极高。最后给我的优惠券完全跟公示每档的产品价格不符,捆绑消费最后就算是随机的也挺该符合宣传的等价吧,不然为什么分档呢?其公司专员对于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不以为然。而且对于欺诈行为下的交易也不退货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另外,《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其它不合理条件,不得进行欺骗性的有奖销售,或以有奖销售为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泡泡玛特理应给我更换每档公示等价礼品或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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