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大麦猫眼上因不可抗力因素抢重复门票了,由于大麦猫眼数据不互通导致抢重复了,大麦也不给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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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5日下午3点17分抢了1月24日《深圳荣耀巡回赛2024利雅得胜利中国行C 罗来啦的门票》 大麦订单号: 37041188****2429355 金额: 1760(大麦和猫眼各1张) 投诉单位: 北京大麦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长信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垚柒(上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由于本人在大麦猫眼上因不可抗力因素抢重复了,半个小时内和大麦客服说明情况,要求大麦平台退掉1张880,惨遭拒绝且大麦平台不予受理。 退票原因: ①我帮我朋友抢票,我朋友在猫眼上抢,然后我在大麦上抢,准备点提交订单,然后朋友就说猫眼抢到了,我这边页面没退出,我就去上厕所了,上完厕所发现我4岁的表弟,误点到免密支付了,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小孩子误点的,也不在我的掌控范围之内,希望你们理解,不是我点的,是孩子点的,4岁孩子又不认识字,孩子啥也不懂。 ②我认为我朋友找我一起抢很正常,因为非常想看,没想到4岁孩子误点抢重复了,而且也没想到你们大麦猫眼平台数据不互通,发生意外导致,我们同一身份信息,在不同平台,抢到了相同日期和票面,我认为我们的诉求是很正常的,因为他们数据不互通,他们的责任更大,而且大麦这张票也不是我自己点的,4岁孩子误点的,不在我的掌控范围内 ③而且这是预售票,“预售票”这一特殊的演出票形式尚未出票,与给出的“时效性、唯一性”等理由并不匹配,可被认定为“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情形的规定,消费者可据此主张“不可退票无效”。 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第三章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条款,做出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商家推出的不予退改的格式条款甚至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这种条款应该属于无效的条款。而禁止消费者在赛事开始前退票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 投诉诉求: 退掉1张大麦880的票,留猫眼1张880的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