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平台演出票退票问题

网友保保_SjExCu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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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我在猫眼平台花费960元购买了5.3和5.4两场共8张葫芦相声社门票。买完后才发现却没有找到退票通道,并发现页面上写着“不支持退换”,因为是直播抢票,而且页面上并未明显提示无法退票!所以不小心抢错票,而且与行程相冲突,我们作为从湖南赶往天津的游客无法到场。请求主办方和猫眼平台停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演出费用960元。 演出票、电影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规则明显减轻了经营者责任并加重消费者责任,应属无效的“霸王条款。平台作为格式合同的拟定方,处于强势地位,在设置演出票、电影票退改签规则等格式条款上占据优势,消费者若想享受观看演出、电影等服务,必须得接受演出票、电影票“不退不改”的限制,然而,看似双方达成“不退不改”合意的表面形式,并不能掩盖该条款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的实质。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平台改期或者退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4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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