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星球拒绝退票引发投诉
网友保保_JNU60j8d
处理中
我于2024年4月30号在票星球购买厦门“万物安生时”李健世界巡回演唱会厦门站门票,平台诱导多次单张购买消费操作,现由于个人不可抵抗因素与服务提供方(即票星球)联系沟通退票事宜,对方给出的答复是不予退货,服务方票星球认为演出票品不同于可循环销售的普通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根据演出票购买协议该票不支持退换。 对此本人认为: 1、服务提供方主张的特殊性不成立: 该产品非消法或七日无理由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 2、服务提供方主张的时效性不成立:演出时间是2024年5月25日距今有23日的时间; 3、服务提供方主张演出票品不适用于其他无理由退还的行文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抵三十条的规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演唱会门票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因此票星球作力经营者需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提供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 基于上述理由,本人自产品购买七日以内开始与服务提供方协商未果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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