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员工拒绝退单并态度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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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11月1日19.00左右在麦当劳(清华大学校内店 澜园家属区店 柜台点单一个麦旋风,因为没有正确使用优惠,所以我想申请退单重新下单。此时还没有出餐,我还没有拿到商品,但是店员语气傲慢态度敷衍,回复我无法退单,拒绝退单。我认为该店员无理拒绝我提出的退单,触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微信付款记录显示,支持商家扫码退款,我认为该店员直接拒绝退单且不给出合理理由的行为触犯了我的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的诉求是,该店员要得到相应的处罚,为侵犯我的合法权益给我道歉。麦当劳应该强化这家店的员工培训,尤其是服务态度。 侵犯我的权益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家不退款,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没有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货、退还货款等要求,商家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商家不能够退款的行为也触犯了这一条款,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属于强制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