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梦莎美容院虚假宣传
网友保保_0a447b67
本人在摩尔城接受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梦莎美容生活馆(以下简称梦莎)送来的地推卡,其打着48元低价体验398元的旗号,诱导本人于31日进店消费此地推卡,31日进店梦莎工作人员一直在说我的脖子有问题、肩颈有问题等等,并跟我说在梦莎办会员卡按上几次就能好以及帮我从原价10000元左右的价格帮我申请到1280元外加99元写真一张,在被其如此恶意诱导下,本人花费1379元购买了会员卡和一张写真,期间并未提及此卡可以退费但需要支付违约金、服务费。事后本人感觉被恶意诱导消费了,在11月3日还没使用会员卡的情况下找梦莎友好协商退款,本人态度明确:满意的结果就是退全款,对方态度是一定给我满意的结果却拖延时间,之后在我不想拖时间要求下,11月7日梦莎于微信发信息给我说可以给到我满意的结果,结果到店时却是坚决要求要扣除30%的违约金,并和我说不要拿法律来和她说,以各种霸王条款推脱,据《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果对方机构的“霸王条款”系单方提供,未与消费者协商,消费者仅能选择接受与否,则为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如果对方提供的“霸王条款”不合理地排除或限制消费者退课退款的权利,该条款应当无效。现在我的诉求是申请全部退款,对方梦莎存在恶意诱导消费的行为,存在价实不符,且相关培训教育人员没有教师质的问题,无法提供其承诺的服务,导致合同履行不能。基于此,本人要求退款款项共计1379元。另外,于对方机构的教学资质、教师资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确无办学资质应予退还全部款项1379元并对其进行处罚。希望工作人员可以帮忙处理,谢谢!(如有必要可联系我发现场录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