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以旧换新购买足金手链,克重不足且未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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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8日,在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东汇城老凤祥花费以旧换新购买了足金手链,花费5200元,回家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3.48克,我在询问导购克重时导购避而不谈克重,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494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2)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诉求: 我要求退货或换按克重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