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娅摄影馆虚假宣传及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12dec626
2025年3月2日,原告通过抖音添加被告工作人员微信A玛娅摄影娇娇,被告宣传:198元活动套餐,原告于2015年3月2日向被告以微信付款19元预约,2015年3月23日到店,在该工作人员推荐下看了几组素材,后该工作人员说199是基础套餐称原告不适合,在其推销下购买了另一组2388的套餐后退回原先的19元,后让原告第二天上午十点去拍摄。签合同时并未一一讲解合同条款,只不停的让签字,原告出了店门觉得该套餐不值这个价格,于是微信像该工作人员提出退款,从付款到提出退款间隔两个小时,该工作人员拒不退款。原告支付的款项属于预付款,在服务未产生之前,支付预付款本身不会造成商家的任何损失,在没有享受相应的服务下,有权要求退还已付款项,据依:消法53条在服务未产生之前,原告支付预付款行为不会造成商家额任何损失,另外拍照具有人生依附性,在顾客主张解约的情况下,合同已经不具备强制履行的可能性,故应当解除,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且你影楼提供的声明中涉及的相关违约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应当无效,你公司不能依据合同中的退费条款进行退费。影楼通过抖音平台发布199低价消费信息设套吸引消费者,到店后在对方的强势推销下,签下了一份2388元的《委托协议合同》,该行为明显是恶意诱导消费,甚至涉嫌强迫交易,属于显示公平,签订的合同可撤销,对方应当退还所增加的全部款项。依据:消法第55条,民法典第151条。对方收到付款后没有出具发票,本人保留向市场、税务等部门投诉的权利。依据:消法条例2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