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汽车涉嫌价格欺诈及未履行告知义务引发投诉
网友保保_qzjYPi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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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5年1月23日我在南宁理想江南销售中心购买的理想L6pro,订单号10028169****578350,刚买不到一个月车辆降价1万元,买车之前销售一直说车价不可能降价,催促下单订车,销售属于诱*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 1、隐瞒价格调整计划,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20条购车时,销售人员多次强调“短期内无降价计划”“新车价格稳定”,并以此催促签订合同。然而,降价公告显示此次调价决策早于购车时间。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交易。理想汽车明知即将调价却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作出错误购买决策。 2、利用信息不对称诱导消费,构成《价格法》第14条价格欺诈理想汽车作为经营者,掌握车型定价策略的绝对主动权。本次降价幅度达4%(万元/24.98万元),远超正常市场波动范围,且调价时间与购车时间高度接近,足以证明企业存在利用信息优势“清库存”的主观意图。 3、侵害消费者财产权益,违反《民法典》公平交易原则提车一月内车辆贬值1万元,远超正常折旧率,直接损害消费者财产权益。理想汽车未提供差价补偿或置换方案,放任消费者承担不合理损失。 请求理想汽车补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