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店会员权益补发遭拒,涉嫌霸王条款
处理中
我于2025年4月5日发现我在1号店3月份的会员权益忘记兑换,向客服申请补发权益(图2)遭到拒绝,理由是同一年度只能补发一次;经查上一次申请记录(图1)当时客服只强调了该次补发的权益注意不要再过期,从未提及过不可以同年度不同月份二次补发。 我认为平台售价198元一年的会员,承诺可领12次会员权益,而实际隐藏平台自己设定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对于上述情况已多次与平台客服沟通,并要求平台上一级负责人答复,然后一直没收到任何人工主动联系回复。 恳请消费保能给予公平合理的处理,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