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Wi-Fi服务未达标且退费规则不合理
网友保保_yLAKNWNz
本人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东方航空官方APP订购了全程11小时的空中Wi-Fi服务(订单号:1011****1590),支付费用150元。然而实际使用体验与贵司承诺的“全程网络服务”严重不符,具体问题如下: 1. **服务未达约定标准** - 飞行全程中,前40分钟反复尝试仍无法正常连接网络; - 短暂连接后仅使用约十几分钟,系统即提示“无法接入网络”,经空乘人员多次协助调试仍无法恢复,最终确认属故障导致服务中断;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或服务的实际质量与承诺相符。本人实际仅获得不足1小时的有效服务,远低于所购的11小时服务时长,贵司已构成违约。 2. **退款规则不合理,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 贵司客服以“流量超500MB”为由拒绝退费,但该规则存在明显矛盾: - **矛盾一**:贵司免费试用政策允许乘客在10分钟内无流量限制使用网络,而付费用户却需为同等流量承担150元费用,显失公平; - **矛盾二**:本人购买的是“11小时时长服务”,非“500MB流量套餐”。贵司单方面以流量作为退费判定标准,既未在购买页面显著提示,亦未获得消费者知情同意,涉嫌格式条款侵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 本人购买初衷系为全程办公及娱乐(如在线视频),高流量消耗属合理使用范畴。若贵司对流量存在隐性限制,应提前明确告知并设定选择权,而非事后单方面推诿。 请贵司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对未提供的服务予以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