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诱导消费、隐瞒信息、售后恶劣投诉
网友保保_io848RLe
关于绍兴市东街57号国金大悦城-1楼柯桥中星珠宝商行消费维权投诉 2025年4月11日晚8点左右,我作为一名学生,在绍兴市越城区大悦城的中国黄金店内遭遇了一系列欺诈诱导消费行为,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助我维护合法权益,实现全额退款。 进店后,我选购了足金吊坠、项链和戒指,共计花费4680元,经事后查询总重仅****。购买戒指时,我询问重量,柜员只给了大概数值,既未当面称重,也未展示标签明确重量。后续购买吊坠和项链,店员一味强调工艺,以一口价为由,不告知克重,还反复诱导,称不喜欢可随时到店免费换款,却对质保单上首次换款免费、后续需承担20%以上工费的条款只字不提,这种隐瞒关键信息、诱导消费的行为,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商家的销售行为也违反了《价格法》。柜姐未告知克重,吊牌有意遮挡,中国黄金保质单上也未标明克重。按照《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应注明商品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情况,克数作为商品规格的重要部分,商家却刻意隐瞒,只标价格不标克重,误导消费者。与之对比,周大福、周生生和老凤祥等品牌,即便一口价黄金,也会在吊牌正面标明价格和克重。 消费完成后,商家未主动开具发票,仅提供了价签和质保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拒绝履行,多次强调消费者不主动要求就不开票,这种行为涉嫌偷税漏税,严重危害国家权益。 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退换款现则具至隐藏退货规则。并且他当时诱导我消费的时候一直跟我强调可以免费换款、终身保证售后,但是我在质保单上面看到他上面只显示首次换款免费后面则需承担20%以上的工费。售出不退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当我发现问题后,与商家沟通调解时,店长拒不承认欺诈行为,对未告知克重一事百般推诿,坚称已告知戒指重量,而对于项链和吊坠,竟称因我未询问所以不告知。对于售后换款的疑问,店员偷换概念,逃避解释。我提出退款或换成按克计算的首饰,店员也直接拒绝,售后态度恶劣,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综上,柯桥中星珠宝商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主动开具发票、设置霸王条款以及售后态度恶劣等一系列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