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捆绑高价酒店且拒绝退改演唱会套票投诉
网友保保_ByM0YRbL
我于2025年4月17日在携程旅行网购买了“权志龙东京巨蛋演唱会套票”,订单号为1128135****29384,在交易过程中,携程存在以下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1. 强制捆绑高价酒店,套票中强行绑定与演唱会无关的高价酒店,且未提供单独购买门票的选项,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2. 拒绝取消或修改订单:下单后,携程以“门票稀缺性”为由拒绝取消或修改订单,但实际未提前告知此限制条款,且未提供合理退改渠道。 3. 隐瞒二次开票信息:购买前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可能存在二次开票的情况,导致消费者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做出购买决策。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拒绝附加不合理条件。若平台或酒店在销售演唱会门票时,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指定酒店套餐,且未提供单独购票选项,则属于限制消费者选择权的违法行为。 *携程强制捆绑酒店的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违反本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 >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携程未显著提示捆绑酒店,且未提供单独购票选项,构成违规搭售。*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携程未告知二次开票可能性及退票限制的完整信息,构成信息披露不全。 诉求: 若演唱会及酒店套票未实际使用,允许无条件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