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租车商家伪造车损*赔且拒绝提供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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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在飞猪平台购买汽车租赁服务,支付宝付的款,向我提供服务的商家在取车时未与我签订平台拟定合同,签订的是自己拟定的合同,并且要求我二次交押金,事后联系不回复拒绝提供签署的租车合同。还车时以提前伪造好的前挡风玻璃磨损为由,要求我当场赔付四千元,并且提交车损给平台冻结我的押金,事后我致电平台客服,提交了图片视频证据,证据中取还车视频都已存在该车损,专员客服回复说合同以平台拟定合同为准,我购买的服务中有保险说明,出现车损我最高只需赔付 1500 即可,由此可见平台对合同签订不负责,商家存在故意欺*,专员客服说四月十号给我回电处理完,一直拖到了今天,眼看快一个月了,没有第三方平台介入他们根本不给回复,正常十五天解冻押金到现在还没有解冻,并且要我赔偿伪造的车损,不赔偿就起诉。该商家营业执照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很明显的一个租车*局,平台愣是以各种理由拖沓,甚至致电说就是我的责任。我的诉求 1.解冻支付宝押金共计 5000 元2.由平台向商家索要当天租车合同并向我提供 视频一是取车视频,二是还车视频,图一是取车视频截图,图二是还车视频截图,伪造车损在显示屏右侧正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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