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星球拒绝合理退票申请,涉及霸王条款及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nHIiBi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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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4月25日在票星球购买了一张本人480票价的陈小春重庆演唱会门票,但之后我看到还有余票,就把之前自己购买的票退了,重新买了我和我爱人两个人的480票价的门票。因为演唱会在7月26日才演出,因为工作的关系,7月份已经确定无法前往重庆观看演唱会,所以申请退票,并愿意按规则承担10%的退票手续费,然而票星球拒绝了我的退款申请,理由是我已经退过一次票了,同一账号同一观演人只能退票一次。问题是现在距离演出还有70多天,而且该场演唱会的二开都还有4天才开售,目前退票完全不影响二次销售,关键是我愿意按规则承担10%的退票手续费,票星球没有理由单方面制定这个条款。1.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以及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不得强制交易。《民法典》中不能改签退票的规定属于一方不合理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所谓的“霸王条款”。 2.另参照新华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中“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3.按照买卖双方公平对等的交易原则,卖方已经扣除我10%票款作为退款手续费,没有理由再不同意我的退票申请,买方不可能连退票的权利都可以随便被限制,关键是这场演出还有70多天才开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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