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业务员虚假宣传及销售误导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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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中山分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违法行为 举报人姓名:张家红,性别女,年龄26岁,联系电话137****9290,身份证44137****92****766,保单号:006687****8。 举报对象: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业务员:刘秋杏,工号:00199328112, 我举报该公司以及业务员存在违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事宜 1.对保险夸大宣传,在本人购买保险时对我告知本保险有分红,并且分红高达每年一两千累计叠加在保险保额里面,但最近我给太平人寿客服去电咨询,发现七年多了累计分红才1000左右,与当初给我宣传的相差甚远 2.买保险时业务员生称保费交满五年后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资金可以提取已交本金里面的一部分急用,但是近日我去咨询客服电话说不可以提取,这于我当时购买保险时所说的不一样 3.当时我购买保险的时候,业务员说,这就相当于是一份理财产品等同于存钱给予自己终身保障,但是现在客服却跟我说这是一份消费产品 4.购买保险时业务员故意隐瞒对我不利的一些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并没有如实告知我也没有做到提醒义务,包括保险公司也并没有告知我犹预期后退保的损失。 5.保险公司并没有做到及时的回访确认以及告知保险条款里面的利弊,保险电子投保通知书里面也并没有让我签字,包括纸质合同上也没有让投保人签字没有做到风险告知 关于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存在的违规销售行为,本人决定申请全额退保的诉求,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恳请监管部门能够帮助查询核实保险公司的违规行为,希望贵部门能够尽快对太平人寿保险公司以及业务员上述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根据事实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要求保险公司退还我7年来的全额保费,希望贵部门能够保护我的举报权益,感谢。举报人张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