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众人寿保险理赔纠纷及销售误导投诉
网友保保_8ZxPGnhe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赵晴晴,我老公于2021年10月31日,在销售人员缪海琴看似专业且热情的介绍下签订了(华夏常青树卓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号:8808124975932088 每期保费5300左右,已经缴费4年。2024年10月21日我老公住院检查确诊强直性脊柱炎,完全符合我们所购买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中症疾病理赔范围,出院后申请理赔,在2025年5月7日收到拒赔通知书,以申请事项未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给付标准为由拒赔。这种不合理拒赔行为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违背了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保险行业的诚信原则。 基于以上事实,我认为保险存在的不合理理行为 1.保险对没有询问到的事项,出险后拒赔不合理, 2.保险对合同条款没有履行到解释说明义务 3.销售人员夸大诱导投保,承诺赔付与实际赔付情况不符 4.与保险公司多次沟通无果,被以各种理由推脱,逃避责任 5.免责条款没有尽到提示及解释说明 6.被保人根据通行的医学标准确诊为某项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合同约定不符为由拒赔赔偿。 7.申诉理赔进度,拖延近半年,违背了及时履行赔付义务的原则,期间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损失和困扰。 诉求:1.要求瑞众人寿保险公司对此次理赔申请进行重新审核,并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合理的理赔金额共计人民币7.5万元。 2.住院报销费用不全,每月都需要治疗得费用也没有报销。业务员说可以报有聊天记录和录音。 3.理赔申请拖延处理近半年时间,赔偿相应的损失。我们恳请贵部门能够介入调查,帮我们主持公道,让保险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坚实的保障。 此致敬礼!投诉人:赵晴晴 联系电话187****6778。